阿尔山市旅游服务设施工程(新建游客接待活动中心主体工程)
兴公资交易【(略)】建设(公开)(略)号
一、招标条件
阿尔山市旅游服务设施工程(新建游客接待活动中心主体工程)已由阿尔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阿发改投字【(略)】(略)号、【(略)】(略)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阿尔山市天池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资格审查方式:(略)
2.建设地点:(略)
3.建设规模:(略)
4.招标范围:(略)
5.资金来源:(略)
6.本项目投资额:(略)
7.质量要求:(略)
8.质量要求:(略)
9.建设工期:(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本单位注册),安全考核证合格有效,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中标或预中标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的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
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渠道中国裁判文书网;裁判文书网主页> > 案由:(略)
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需同时满足下列要求:(略)
(1)联合体各方必须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投标;
(3)联合体投标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与本次投标相关的所有资料;
(5)由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等招标事宜,联合体成员不需获取,联合体各方均需办理 CA锁。牵头人未办理而由联合体其他成员办理的,将导致联合体投标被拒绝。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略)
2、投标人在兴安盟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s:(略)
3、企业信息注册及CA锁办理
1)实体CA锁办理:(略)
2)移动端CA锁办理:(略)
4、招标文件确需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统一在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略)
5、如对公告内容有疑问或质疑的,请联系招标代理或招标人。
6、该招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或者参与招投标(采购)活动的当事人,在招投标(采购)活动中,如发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吃拿卡要等腐败行为,请在工作时间拨打监督举报电话:(略)
注:(略)
本次项目采用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参与开标。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截止之前须登录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地址:(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开标时间)文件截止时间:(略)
2.投标地点(开标地点):(略)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体:
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