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教育局关于遴选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代理机构的公告
东方市教育局政府采购项目,项目名称:(略)
一、招标代理机构的条件
1.招标代理机构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代理机构备案网页截图和海南省政府采购网代理机构备案网页截图。
二、遴选申请人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2.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提供(略)年至今任意三个月的5名以上专职从业人员的社保缴纳凭证。
4.无不良信用记录:(略)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提供原件)。
6.报价函(参考国家收费标准的下浮率报价,报价函要求单独密封,提供原件)。
7.采购代理服务方案。
三、报名事宜
1.报名时间:(略)
2.报名方式:(略)
3.报名地点:(略)
4.报名截止后,若报名单位不足3家则本次遴选公告作废。
四、选聘时间和地点
1.选聘时间:(略)
2.选聘地点:(略)
五、遴选办法
1.本次遴选采用“综合评分法”,由我局组织东方市政务服务中心评标专家库中3名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有效的遴选申请报名材料进行评分(详见“遴选申请人评分表”),得分排序第一的,拟定为我局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2.拟定的采购代理机构名单将在东方市人民政府网上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自动成为我局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六、选聘人:(略)
联系人及电话:(略)
附件:(略)
东方市教育局?????????????????
(略)年7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