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略)年至(略)年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略)%,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区豫州新能源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第二批次)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略)
2.2项目编号:(略)
2.3项目地址:(略)
2.4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
(1)项目概况:(略)
拟建项目容量统计表 |
序号 | 项目类型 | 容量(MW) | 备注 |
1 | 彩钢瓦屋面类 | (略)MW | 含彩钢瓦屋面、坡屋面+波形瓦 |
2 | 混凝土屋面类 | (略)MW | |
3 | 地面类 | (略)MW | |
4 | 柔性支架类 | (略)MW | |
5 | 车棚类 | (略)MW | |
6 | 合计 | (略)MW | |
备注 | (1)实际实施范围不限于清单内项目,且不保证清单内全部项目均在服务期内实施。 (2)中标人在项目规定的范围内通过招标人派发或者中标人自主洽谈的方式获得具体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最终实施内容及规模以中标人实际签约建成规模为准。 |
(2)标段划分:(略)
2.5招标范围:(略)
(1)配合项目开发及洽谈;配合发包人办理前期手续和土地手续(含征租地以及临时用地),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2)工程勘察设计:(略)
(3)全部设备、材料的采购及安装调试:(略)
(4)其他施工内容:(略)
(5)并网及验收:(略)
(6)其他:(略)
(7)除非本招标文件另有说明,凡是发包人要求的建设内容均属于承包人承包范围。
2.6 质量标准:(略)
2.7合作期限:(略)
2.8工期:(略)
2.9安全文明要求:(略)
(1)不发生因工程建设引起的电网及设备事故。
(2)不发生人身死亡和重伤事故,严防轻伤事故。
(3)不发生大型施工机械设备事故及有人员责任的设备事故。
(4)不发生火灾事故。
(5)不发生负同等及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
(6)不发生环境污染事件。
(7)不发生信息安全事件。
(8)不发生对业主单位造成影响的安全稳定事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略)
(2)施工资质:(略)
3.2 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略)
(2)设计负责人:(略)
3.3 业绩要求:
3.3.1企业业绩: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负责施工的联合体成员)具有(略)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一项单项合同装机容量(略)MWp及以上的光伏发电项目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单项合同装机容量(略)MWp及以上的光伏发电项目工程总承包(EPC)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提供业绩合同,企业业绩和工程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得重复)。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负责设计的联合体成员)具有(略)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一项单项合同装机容量(略)MWp及以上的光伏发电项目设计业绩或单项合同装机容量(略)MWp及以上的光伏发电项目工程总承包(EPC)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提供合同)。
注:(略)
3.3.2项目负责人业绩:(略)
3.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未发生严重违约,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最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各方)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略)
注:(略)
(4)投标人应保证其资质、业绩、人员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或其他弄虚作假行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如中标的,则中标结果无效,除承担招标人经济责任损失外,招标人保留诉讼的权利(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3.5其他要求:
(1)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如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提供(略)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包括联合体投标人中的联合体各方,联合体内部成员之间除外,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3.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需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3家,且须由负责人施工的联合体成员作为牵头人。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对负责的专业进行明确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不同专业的企业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并满足工程项目对相关专业资质等级的要求。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注:(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7月(略)日(略)时(略)分至(略)年7月(略)日(略)时(略)分(北京时间),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在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等资料。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一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4.2 招标文件售价:(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zzhkgggzy.cn)递交(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现场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电子版投标文件、需查看的企业业绩或人员证书等任何文件资料或物品。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具体操作详见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办公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邮 箱:(略)
监督部门:(略)
投诉地址:(略)
投诉电话:(略)
邮 箱:(略)
(略)年7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