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顺县职业教育中心二期扩建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泰顺县职业教育中心二期扩建工程已由泰顺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泰发改审字〔(略)〕(略)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泰顺县职业教育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统筹,出资比例为(略)%,招标人为泰顺县职业教育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略)
2.2建设规模:(略)
2.3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略)
2.4监理服务期限(包括但不限于):(略)
2.5工程质量标准:(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略)
3.3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根据本工程项目特征,允许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略)
3.4 其他要求:(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予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CA锁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网址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泰顺分网(http:(略)
4.2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网址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泰顺分网(http:(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见时间安排表,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泰顺分网(http:(略)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泰顺分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联系 人:(略) 电 话:(略) |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