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
(略);(略);(略);(略);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略);昌自然告字〔(略)〕(略)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昌宁县人民政府批准,昌宁县自然资源局将网上公开挂牌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简介
序号 | 地块 编号 | 土地位置 | 面积 (公顷) | 土地用途 | 规划设计条件 | 出让年限(年) | 交易起始价(万元) | 增价幅度(万元/宗 /次) | 竞买保证金(万元 /宗) | 备注 |
容积率 | (略); 建筑 密度 (略); (略); | 绿地率 |
1 | (略)GB(略) | 昌宁县田园镇华东木业南侧 | 0.(略) | 工业用地 | 1≤R<1.8 | >(略)% | <(略)% | (略) | (略).(略) | 4 | (略) | |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挂牌出让活动。
三、竞得人的确定
本次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用增价竞价方式,按照报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挂牌出让文件的获得
本次网上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请参阅挂牌出让文件,有意竞买者可于(略)年7月(略)日9:(略)
五、竞买申请的办理
参加网上交易的竞买者应于(略)年7月(略)日9:(略)
六、挂牌出让时间
网上挂牌出让时间:(略)
七、网上限时竞价
网上限时竞价时间:(略)
受让人应在签订《昌宁县土地使用权网上挂牌竞得人成交确认书》后(略)个工作日内到昌宁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并于合同签订之日起(略)日内一次性付款。分期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的,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略)日内缴(略)﹪以上土地出让价款,剩余价款1年内缴清(分期缴纳土地出让价款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计息)。逾期未全部支付的,将给予按日加收1‰的违约金的处罚,直至收回土地使用权,重新组织出让,其所交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申请人须注册取得CA数字证书方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略)
(二)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只接受网上竞买申请(即通过网上交易系统进行),不接受书面、电话、邮寄、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四)按宗地现状利用条件进行出让。出让地块内若有地上地下管线或其它设施需改迁或保留,由土地竞得者与相关部门和单位协商解决,并承担相关费用。
(五)根据国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要求,在昌宁县境内存在拖欠土地价款、不严格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存在擅自改变用途、不按合同约定开、竣工等违反土地出让相关规定或有土地违法行为的禁止参与竞买。
(六)根据国土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在昌宁县境内存在不按规划设计条件进行开发建设的禁止参与竞买。
(七)土地竞买人、企业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信誉要求:(略)
十、查询网址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略)
联系地址:(略)
(略);联 系 人:(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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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自然资源局
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年7月(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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