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为正、反面);
1.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略)%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供应商需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小微企业声明函》。
(3)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略)](略)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
本项目采购标的按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所属行业区分为工业。
4.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与投标(接受/不接受)。(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四、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在“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五、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略)售价:(略)时间:(略)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附件详见采购文件)并按要求回复(电子邮箱:(略)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略)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略)投标文件接收地点:(略)投标文件接收人:(略)七、投标文件开启投标文件开启时间:(略)投标文件开启地点:(略)八、其他补充事宜1、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略)2、本次招标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略)3、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4、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5、本项目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略)〕(略)号)文件。6、投标保证金:(略)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一)代理机构:(略)联系人:(略)电话:(略)地址:(略)(二)采购单位:(略)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地址:(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