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象山县石浦镇区块及周边乡镇给水管网改造工程(四期)-鹤浦镇流水岩至鹤翔给水管网改造工程已由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代码项目代码(略)-(略)-(略)-(略)-(略),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 (略)%,项目业主为象山县第二自来水有限公司,招标人为象山县第二自来水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宁波宇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略)
2.2招标范围:(略)
2.3施工总工期:(略)
2.4质量要求:(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4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略)
4.2 潜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办理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具体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主体登记”栏目进行操作。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略)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略)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略)
5.3 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监管部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