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山东省矿业权网上交易规则》、《枣庄市矿业权交易服务流程(试行)》等有关规定,枣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山亭区平子矿区饰面用花岗岩矿采矿权进行公开网上挂牌出让。
一、出让人
名称:(略)
住所:(略)
二、交易平台
?名称:(略)
住所:(略)
三、拟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一)采矿权名称:(略)
(二)地理位置:(略)
(三)开采矿种:(略)
(四)开采方式:(略)
(五)开采范围、开采标高及矿区面积:
矿区范围拐点坐标表
点号 | (略)国家大地坐标系 | 点号 | (略)国家大地坐标系 |
X? | Y? | X? | Y? |
1 | (略).(略) | (略).(略) | (略) | (略).(略) | (略).(略) |
2 | (略).(略) | (略).(略) | (略) | (略).(略) | (略).(略) |
3 | (略).(略) | (略).(略) | (略) | (略).(略) | (略).(略) |
4 | (略).(略) | (略).(略) | (略) | (略).(略) | (略).(略) |
5 | (略).(略) | (略).(略) | (略) | (略).(略) | (略).(略) |
6 | (略).(略) | (略).(略) | (略) | (略).(略) | (略).(略) |
7 | (略).(略) | (略).(略) | (略) | (略).(略) | (略).(略) |
8 | (略).(略) | (略).(略) | (略) | (略).(略) | (略).(略) |
9 | (略).(略) | (略).(略) | (略) | (略).(略) | (略).(略) |
开采标高+(略)~+(略).(略)m,矿区面积:(略)2。 |
?(六)资源储量:(略)3,荒料量(略).5万m3,矿山生产规模为7.5万m3/年·荒料量。
(七)矿山开采生产服务年限:(略)
(八)资源开发利用情况:(略)
(九)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略)
四、竞买人资格条件
(一)具有合法资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
(二)竞买人营业执照载明的经营范围应当具有矿山矿产资源开采与销售等相关经营内容。
(三)需具备与开采相匹配的资金实力,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亿元,以营业执照为准。
(四)未被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违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五)不接受自然人或联合体竞买。
五、获取出让文件途径,竞买申请方式、起止时间
(一)获取出让文件的途径:
凡有意参加的竞买人到枣庄市民中心北区公共资源交易大厅5号/6号窗口(电话:(略)
(二)资格预审时间:(略)
(三)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略)
六、出让方式、交易时间及交易平台
(一)出让方式:(略)
(二)交易时间:
公告时间:(略)
申请报名起止时间:(略)
挂牌时间:(略)
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略)
(三)交易平台:(略)
七、采矿权评估结果及网上公示公开情况
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平子矿区饰面用花岗岩矿采矿权出让评估值(略).(略)万元。《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平子矿区饰面用花岗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于(略)年5月(略)日起至(略)年5月(略)日止在枣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略)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评估结果自公示期满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八、公开出让起始价
起始价(略)万元,采用无底价挂牌,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增价报价方式,每次增价幅度为(略)万元或(略)万元的整数倍数。
九、确定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一)本次网上挂牌出让采用无底价增价报价方式,竞买人应在规定的挂牌出让期限内登陆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入电子交易系统进行报价,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每次增价幅度为人民币(略)万元或(略)万元的整数倍数。
(二)本次网上挂牌出让按照出价最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人。常规挂牌报价截止后,具有参与限时竞价资格的竞买人确认参加限时竞价,则进入限时竞价程序。交易平台等待竞买人确认时间为5分钟。未提交确认的,不能参与限时竞价,常规报价仍然有效。
(三)进入限时竞价后,每轮竞价时限为3分钟,规定时限内产生新的有效报价,交易平台则从接受新报价起开始新一轮3分钟竞价倒计时,在规定时限内没有新的有效报价产生,交易平台将自动关闭报价通道。最终报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十、交易保证金的缴纳和处置
(一)竞买人缴纳竞买保证金(略)万元人民币应于(略)年8月(略)日(略):(略)
(二)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网上竞价挂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未竞得人发起退款申请,不计利息。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可抵作采矿权价款。
十一、对交易采矿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申请竞买前,竞买人应当详细阅读网上交易出让文件及出让采矿权相关信息。竞买人在公告期内对网上交易文件有疑问的,可通过电话咨询或以书面形式送达枣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竞买申请一经提交,即视为对交易活动无异议。
十二、采矿权出让收益缴纳方式
采矿权出让收益按<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实施办法》的通知(鲁财综〔(略)〕(略)号)>的文件规定缴纳。
十三、失信惩戒提示
1、竞买人存在《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列明的失信行为,属于联合惩戒对象的,依法限制参加本次采矿权交易活动。
2、竞买人虽未被列入联合惩戒备忘录,但在本次采矿权出让活动中以抬高竞价为由向其他竞买人勒索财物的,一经查实,其行为将被列为失信惩戒备忘录。
3、出让人通过“信用中国”等网站查询竞得人信用信息,对竞得人信用情况进行审核,如发现竞得人存在失信行为的,将取消其竞得人资格。
4、参加公开出让的竞买人或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取消其竞买人或竞得人资格,要求其缴纳起始价(略)%的违约金,将其列入全省各级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依法取消其二年至五年内参加矿业权交易活动资格并予以公告,并执行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惩戒相关规定,造成损失的,由竞买人或竞得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照相关法律处理:(略)
十四、风险告知
(一)参与采矿权的竞买存在风险,应谨慎投资。矿产资源开采投资具有不可预见性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矿产资源情况(矿层厚度、矿石质量、储量等)、政策变化、技术风险、安全风险和市场风险,竞买人参与竞买前应通过自行实地考察等方式充分了解该采矿权的相关情况,审慎评估投资风险。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挂牌出让文件和挂牌出让采矿权无异议并对存在的风险全部接受,并按照出让公告和挂牌文件参与竞买,出让人、挂牌人均不承担责任。
(二)该采矿权出让的是竞得人在矿区范围内依法开采矿产资源的权利,该出让采矿权涉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用地、用林、进出道路、供水、供电、周边群众关系等事宜,需由竞得人自行与矿区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村委等相关权利人协商解决,产生的费用由竞得人负责,因协商不成导致无法开展采矿活动风险由竞得人自担。竞得人在矿山建设和矿产资源开采过程中涉及的土地、林业、水利、环保、应急、电力、道路、文物保护及开采拟出让的矿山所需办理的手续,由竞得人按有关规定到相关部门办理,产生的费用由竞得人负责。若上述事项因竞得人原因未能完成导致采矿许可证不能办理的,出让人、挂牌人均不承担责任,竞得人应自行承担风险。未取得用林、用地及相关许可手续前,不得开采矿产资源,因此产生的违法违规行为及后果由竞得人承担。
(三)在矿山建设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涉及当地村集体土地和地面附着物等补偿及发生的任何纠纷,由竞得人自行解决,发生的费用由竞得人负责。
(四)该采矿权出让不组织答疑会和现场考察。如有需要,竞得人可自行前往现场踏勘,相关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如需查阅与出让采矿权相关的技术资料,可向出让人申请查阅,不收取查阅费用。该采矿权相关技术数据由技术机构单位提供,竞买人如存疑意须自行专业论证,产生的风险由竞买人承担。
(五)根据《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关于取消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的指导意见》(财建[(略)](略)号)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采矿权后,应承担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责任,按照《矿产资源开发与恢复治理方案》,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义务。按照“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确保矿区复垦后地质生态环境的有效治理。
(六)竞得人在矿山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成荒废石,优先用于该矿山修复治理、工程建设等综合利用。
十五、需告知的其他事项?????????????????????????
(一)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如电话、邮寄、口头等其它形式的竞买申请和竞买报价。
(二)本次交易规定的币种为人民币。
(三)竞买人如对出让公告有疑问的,可咨询:
CA数字证书办理:(略)
系统技术咨询:(略)
业务咨询:(略)
(四)本公告在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枣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及网上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五)本次公告如有变更或补充,以枣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的更正说明或补充公告为准。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挂牌出让文件,枣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公告》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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