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鸡西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审议并通过,以挂牌方式出让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挂牌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编号 | 宗地位置 | 面积 (㎡) | 规划指标 | 出让年限 | 起始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投资强 度要求 |
规划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限高 |
鸡冠新区二期A-(略)地块 | 鸡兴东路(碧桂园小区)南侧,长征街东侧,在建体育馆西侧 | (略) |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 ≤2.2 | ≤(略)% | ≥(略)% | ≤(略)米 | 住宅(略)年,商业(略)年 | (略) | (略) | - |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凡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有意参加挂牌竞买者,请按照“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
四、挂牌出让时间
1、公告时间:(略)
2、保证金缴纳时间:(略)
3、报名时间:(略)
4、挂牌时间:(略)
5、挂牌时间截止时,有两家或以上要求竞买需要继续竞价的,转入电子竞价环节,通过电子竞价确认竞得人。电子竞价时间为(略)年8月(略)日(略):(略)
6、保证金必须采用“转账、电汇”方式缴纳,不支持现金存入。因跨行转账存在系统延迟等风险,可能会造成汇款失败,建议竞买人在保证金截止前2日操作“保证金缴纳申请”获得缴纳账号并缴纳保证金。
注:(略)
五、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竞买人应在竞买前详细了解挂牌地块的资料及挂牌文件,竞买人可自行与出让人联系踏勘挂牌土地,对土地情况有异议的,应在申请报价竞买前提出,竞买人参加竞买的,视为无异议。
(二)本次挂牌的增价幅度为(略)万元或(略)万元的整数倍。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地块挂牌须知,挂牌出让公告内容如有变化,出让人将按规定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土地市场网发布补充公告,届时以补充公告为准。
(四)竞买人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同时,必须向鸡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和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五)挂牌活动结束后,竞得人必须在(略)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出让合同。
(六)竞买人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后,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不得随意转让。
(七)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相关规定,竞买人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后,需按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开发建设,一年内未动工开发的,征收土地出让价款(略)%的土地闲置费,满二年未动工开发的,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八)该项目要求实行商品房现房销售。
六、联系方式
鸡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略)
鸡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话:(略)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统一业务受理电话:(略)
平台技术咨询电话:(略)
鸡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略)年7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