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海口市海景湾花园观海楼(略)房等四套房产及观海楼1号车库分别转让 |
项目编号 | QY(略)HN(略) | 如未征集到意向方 | 终止挂牌 |
挂牌起 始日期 | (略)年7月5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略)年7月(略)日 |
标的简况 |
标的坐落 | 海口市盐灶一横路海景湾花园 |
序号 | 标的名称 | 建筑面积(㎡) | 产权证号 | 用途 | 挂牌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1 | 海景湾花园观海楼(略)房 | (略).(略) | 琼((略))海口市不动产权第(略)号 | 城镇住宅用地/商业 | (略).(略) | (略) |
2 | 海景湾花园瑞景楼(略)房 | (略).6 | 海口市房权证海房字第(略)号 | 住宅 | (略).(略) | (略) |
3 | 海景湾花园瑞景楼(略)房 | (略).(略) | 海口市房权证海房字第(略)号 | 住宅 | (略).(略) | (略) |
4 | 海景湾花园美景楼(略)-1房 | (略).(略) | 海口市房权证海房字第HK(略)号 | 住宅 | (略).(略) | (略) |
5 | 海景湾花园观海楼1号车库 | (略).(略) | 琼((略))海口市不动产权第(略)号 | 城镇住宅用地/车库 | (略).(略) | (略) |
标的情况 | 四套房产及车库均为钢筋混凝土结构,约建于(略)年。观海楼有电梯,瑞景楼和美景楼无电梯。观海楼总层数(略)层,地下一层为设备用房,一层现状为商业、住宅、车库等;瑞景楼总层数9层,一层为幼儿园,二至九层为住宅;美景楼总层数8层,一至八层为住宅。 观海楼(略)房位于一层,朝向西北,户型为一房一厅一厨一卫;瑞景楼(略)和(略)房分别位于二层及五层,朝向北,户型均为二房二厅一厨一卫一阳台;美景楼(略)-1房位于一层,朝向南,户型为一房二厅一卫一厨(厨房为阳台改造)。观海楼1号车库位于一层朝向西北,里面通风采光一般。 标的所处区域交通便捷,小区内有地面停车场。周边学校、超市、农贸市场、银行等公共设施配套完善,生活便利。标的具体情况见房地产估价报告。 |
特别告知 | 1、观海楼(略)已空置,瑞景楼(略)房、(略)房、美景楼(略)-1房及观海楼1号车库均在出租,其中1号车库租期到(略)年8月(略)日,瑞景楼(略)及美景楼(略)-1租期到(略)年(略)月(略)日,瑞景楼(略)租期到(略)年(略)月(略)日。 2、同等条件下,标的承租方享有优先购买权,若非承租方竞得,受让方须履行转让方与承租方签订的租赁合同,或者自行与承租方协商解决租赁合同。 3、根据房屋不动产证披露,观海楼(略)房和观海楼1号车库权利性质为出让。瑞景楼(略)房、(略)房及美景楼(略)-1房的房产证未披露房屋权利性质。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同挂牌价 |
价值时点 | (略)年4月8日、(略)年5月(略)日 |
评估机构 | 海南东来房地产评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 情 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略) |
转让方 决策文件 | 关于出售海景湾花园五套房产的请示的批复 |
行为批准或 备案机构 | 赛迪工业和信息化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
转让方承诺 | 1、本次资产转让是转让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转让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转让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转让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转让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转让方义务。 |
受让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
受让方 资格条件 | 1、购买房产的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意向受让方须符合海南省房地产相关限购政策要求,在报名前应自行了解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和取得购房资格(购房资格码),自行判断是否具备竞价标的过户资格条件,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及后果。成交后若无法过户,相关损失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2、购买车库的意向受让方须为车库所在小区业主,意向受让方须凭小区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报名。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确认成交后,受让方应到我所现场签署竞价确认书,并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2 、标的物按现状转让,意向竞买人须自行对标的进行实地勘验,对标的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的了解并予以认可。因标的房屋瑕疵产生的相关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为由退还标的房屋。标的物建筑面积以不动产证及房产证为准,面积误差不影响交易价格。 |
标的交割 | 1、成交后,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由受让方办理,转让方协助,办理不动产变更过户过程中所发生的相关税、费按照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2、成交后,房屋在交付受让方之前所拖欠的相关税费及物业水电费等由转让方承担,交付受让方之日起由受让方承担。 |
交易价款及保证金 支付方式 | 1、成交价款一次性支付。 2、报名须缴纳竞买保证金(见上表),公告期内意向受让方应缴纳至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缴纳截止时间为(略)年7月(略)日(略):(略) 3、成交后,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户名:(略) 开户行:(略) 账号:(略) |
交易规则与报名手续 |
竞价规则 |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组织交易,价高者得。若只有一个竞买人参加竞价,则由该竞买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后竞得。 2、受让资格经审核通过后,竞买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买受人。 3、成交后,受让方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凭《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及相关材料前往交易所办理成交确认手续,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 4、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5、重要提醒:(略) |
现场展示 | 1、时间:(略) 2、地点:(略) |
报名时间 | 自公告之日起至(略)年7月(略)日(略):(略)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须在(略)年7月(略)日(略):(略)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产权受让申请表》(见附件); 2、《网络竞价须知》(见附件); 3、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略) 自然人:(略) 4、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5、购房资格码及《政策知晓及房屋购买承诺书》; 6、《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已知悉”; 7、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略)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竞买成功的受让方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将用于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结算,竞价未成功的竞买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意向受让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则所缴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但因不可抗力及转让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竞买人提出意向受让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不参加后续网络竞价程序的; (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买人在内的各竞买人均不出价的; (4)竞买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5)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6)未按照《产权交易合同》规定支付成交价款的; (7)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
服务费 | 本项目交易服务费为成交价的5%,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2.5%。 |
竞价安排 |
序号 | 标的名称 | 竞价开始时间 | 限时竞价 开始时间 | 加价 幅度 | 延时竞价周期 |
1 | 海景湾花园观海楼(略)房 | (略)年7月5日9:(略) | (略)年7月(略)日9:(略) | (略)元 | (略)秒 |
2 | 海景湾花园瑞景楼(略)房 | (略)年7月5日9:(略) | (略)年7月(略)日9:(略) | (略)元 | (略)秒 |
3 | 海景湾花园瑞景楼(略)房 | (略)年7月5日9:(略) | (略)年7月(略)日9:(略) | (略)元 | (略)秒 |
4 | 海景湾花园美景楼(略)-1房 | (略)年7月5日9:(略) | (略)年7月(略)日9:(略) | (略)元 | (略)秒 |
5 | 海景湾花园观海楼1号车库 | (略)年7月5日9:(略) | (略)年7月(略)日(略):(略) | (略)元 | (略)秒 |
附件下载 | 《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产权交易合同》《政策知晓及房屋购买承诺书》 |
咨询电话 | 项目(报名)咨询:(略) 技术支持:(略) |
单位地址 | 海口市国兴大道(略)号华夏银行大厦(略)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楼受理大厅4号窗口 三亚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3楼6号窗口 |
其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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