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2.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报价的除外,格式见附件)
3.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磋商时必须携带参加开标会议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4.报价供应商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被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为报价供应商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被授权代表、项目负责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被授权代表、项目负责人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磋商当月)的缴费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磋商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中任意一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7.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磋商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8.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磋商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9.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略).报价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为**和戒毒企业的,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问题》(财库〔(略)〕(略)号)的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如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