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投标单位总数量不得超过2家;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牵头人须为符合招标文件设计资质要求的设计单位;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有约束力;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
招标项目)。
3.4 投标人须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3.5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略)
3.4款补充:(略)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 至 (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交易系统(http:(略)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不含 图纸)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 (略).(略) 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 ,投标人应当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 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交易系统(http:(略)
6.2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略)
6.3 逾期送达(送达时间以交易平台完成上传文件后生成的回执为准)的或者未上传指定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