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塔县自然资源局(略)C(略)号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金自然资源出让告字〔(略)〕(略)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经金塔县人民政府批准,金塔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金塔县(略)C(略)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基本情况 宗地 编号 | 宗地 位置 | 宗地面积 | 土地 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出让 年限 | 起始价 (万元/亩) | 加价幅度 (万元/亩·次) | 保证金 (万元) | (略)C(略) | 金塔县羊井子湾乡集镇规划区,会水东路东侧,司法所南侧地块内 | (略)平方米 (合1.(略)亩) | 商业用地 | ≤1.5 | ≤(略)% | ≥(略)% | (略)年 | 9.2 | 0.1 | (略).(略) |
二、用地范围 (略)C(略)号地块用地范围拐点坐标如下(大地(略)坐标): X Y J(略).(略).(略) J(略).(略).(略) J(略).(略).(略) J(略).(略).(略) 三、申请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符合条件的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在金塔县行政区域内有欠缴土地出让价款、闲置土地、囤地炒地以及不履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有违法违规用地行为记录的,禁止参加本次挂牌活动。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有关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情况和具体要求,申请人可于(略)年7月4日至(略)年7月(略)日,到金塔县自然资源局进行咨询,并申请现场踏勘。 六、申请人可于(略)年7月(略)日至(略)年8月2日向土地出让组织方提交书面申请,符合本次挂牌活动条件并按时缴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方有资格参加挂牌活动,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略)年8月2日(略)时(略)分(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经审查,具备申请条件的,土地出让组织方将在(略)年8月2日(略)时(略)分前确定其竞买资格。 七、出让期限、时间及地点 (一)挂牌期限:(略) (二)报价时间:(略) (三)挂牌出让会时间:(略) (四)挂牌及报价地点:(略) 八、竞得人在本次挂牌出让活动结束后,应按有关规定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九、其他事项 (一)本出让文件规定的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二)宗地经挂牌成交后,须按照《规划条件通知书》相关用地指标和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开发建设。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须知》。 十、竞买保证金账户: 户 名:(略) 开户银行:(略) 账 号:(略) 十一、联系方式: 金塔县自然资源局 电话:(略) 甘肃君芝蓝拍卖有限公司 电话:(略) 金塔县自然资源局 甘肃君芝蓝拍卖有限公司 (略)年7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