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液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中控生产辅助等第三方监控系统搬迁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略)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上海液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中控生产辅助等第三方监控系统搬迁的招标人为上海液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招标人”),资金来源为自筹,目前已具备招标条件。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在此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略)
与上海LNG公司(一站)东侧毗邻的申能洋山LNG项目(二站)总建设规模 (略) 万吨 LNG/年,工程一阶段建设规模 (略) 万吨 LNG/年,拟建 4 座有效容积 (略) 万方 LNG 储罐、工艺装置及配套公用设施等,最大气化外输能力 (略) 万方/小时,计划 (略) 年建成。
为解决两个项目在各自发生主力气源故障时能够相互统筹协调确保供应的问题,参考日本最大的天然气运营商 TGES 互联互通的多年成熟经验,结合洋山的实际情况,形成了一站和二站“互联互通、统筹调配”的方案。项目建成后可实现两个接收站互联互通、统筹调配,能达到资源集约、运维高效、成本最优的目标,将有效提升上海洋山两个 LNG 项目的应急能力,为上海供气安全和城市安全运行提供强有力保障。
2.2 招标范围:(略)
两站共用的中央控制室(下称“联合中控室”)用以实现两个站的生产调度统筹安排、协调操作、风险分散、统一管理的目标。现需要将一站中控室中现有各系统相关设备搬迁至新建的联合中控室内,本项目为生产辅助等第三方监控系统搬迁工作进行招标。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其以上;
3.2 投标人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近5年(自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5年)内具有类似业绩。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以下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略)
4.1.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略)
4.1.2 招标文件售价 (略) 元,售后不退。
4.2 招标文件购买方式(电汇购买):(略)
(1)潜在投标人将:(略)
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2)招标代理通过邮件发送发票和招标文件等资料。
(3)账户信息如下:(略)
账户信息如下:(略)
开户名:(略)
开户行:(略)
帐号:(略)
4.3 未领购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招标代理有权拒收其提交的投标文件,对已经接受的投标文件也将提请评标委员会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8月(略)日(略):(略)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详细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详细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电子信箱:(略)
(略)年7月(略)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