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军粮供应站粮食应急保障能力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锦州市军粮供应站粮食应急保障能力提升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财政资金(资金来源),招标人为锦州市军粮供应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2.1项目名称:(略) 2.2建设地点:(略) 2.3建设规模:(略) 2.4承包方式:(略) 2.5计划开工时间:(略) 2.6质量要求:(略) 2.7招标范围:(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需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进行网上登记注册后,于(略)年(略)月(略)日(略):(略) 4.2 网上资格确认及下载招标文件的具体操作,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首页—帮助中心—下载专区《锦州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业务-投标人操作手册 》(链接:(略)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4.4 投标保证金2万元人民币,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http:(略) 5.2开标时间及地点:(略) 5.3开标方式:(略)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根据《关于启动全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试运行的通知》,投标人需自行办理CA 数字证书并认真学习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下载专区”板块中《操作指南》,并按照招标文件和操作指南的规定办理相关投标事宜。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网站上发布。 7. 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锦州市军粮供应站 地 址:锦州市太和区大薛乡大薛村 联 系 人:赵先生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隆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锦州市凌河区解放东路(略)-7号 邮 编:(略) 联 系 人:季女士 电 话:(略)-(略) (略)年(略)月(略)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