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交通在建线路5、6、7号线沿线市政道路大中修项目
工程施工(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轨道交通在建线路5、6、7号线沿线市政道路大中修项目工程已由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长春市财政局以关于下达《长春市(略)年城建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计划(第一批)》的通知(长城乡联字〔(略)〕(略)号)批准建设,出资人为长春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为长春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长春市市政设施抢险大队),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银行贷款,出资比例(略)%,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标段划分及标段内容:
一标段项目名称:(略)
标段内容:(略)
二标段项目名称:(略)
标段内容:(略)
三标段项目名称:(略)
标段内容:(略)
2.2本项目特点:(略)
2.3招标范围:(略)
2.4最高投标限价:(略)
2.5建设地点:(略)
2.6计划工期:(略)
2.7工程质量标准:(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注:(略)
②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延续、换证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有关有效期延期、换证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应无在建工程,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3.3项目管理机构强制性人员要求:
3.3.1项目管理机构除项目经理外,最少应配备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安全员1人、机械员1人;
3.3.1.1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3.3.1.2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机械员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证书或职称证;
3.3.1.3安全员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C类)。
3.3.1.4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不可以一人多岗,否则取消中标资格。同时,应无在建工程,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3.4业绩要求:(略)
本项目业绩认定:(略)
3.5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年((略)年1月1日起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财务要求:(略)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略)〕(略)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取消评先选优资格。吉林省外企业在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略)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强制性人员(含项目经理)及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提供(略)年7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已退休的人员应附退休相关证明材料)。
3.(略)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略)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可就本项目的一个或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最多只能中标其中一个标段(按本项目标段评审顺序确定中标人)。如同一投标人同时投标本项目2个及以上标段,若此投标人在已完评审标段中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其在后续其它标段的投标无效,其投标文件不参与后续其它标段的评标,以此类推。
4.获取招标文件
4.1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略)
4.2 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A锁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略)
4.3 本工程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略)
4.4 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4.5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略)年8 月(略) 日9时(略)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s:(略)
5.2 各投标人使用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符合网上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全流程电子招标项目交易平台系统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相应原件材料及参与现场开标环节。
5.4 本项目开标方式为采用腾讯会议(腾讯会议号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通过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公布)和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开标活动。参加开标会议人员应为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进入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在线参加视频开标会议,如未进入或离开视频会议室,后果自负,视为认同开标过程。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通过远程开标会议当场提出,非开标会议现场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5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完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略)
5.6 本项目投标人在中标后,按招标人要求提供规定数量的纸质版投标文件。
5.7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5.8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
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因《吉林省建设信息网》维护,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监督部门:(略)
电 话:(略)
9、建筑工程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略)
邮箱:(略)
地址:(略)
邮编:(略)
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电话:(略)
邮箱:(略)
地址:(略)
邮编:(略)
(略)年7 月(略) 日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录:(略)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略)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