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阳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站提升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彭阳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站提升改造项目已由彭阳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关于彭阳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站提升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彭审批发【(略)】(略)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彭阳县王洼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略)年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第四批)外,剩余资金除申请超长期特别国债外,其余由县本级财政配套,招标人为彭阳县王洼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宁夏瑞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略)
2.2建设地点:(略)
2.3计划工期:(略)
2.4招标范围:(略)
2.5标段划分:(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独立法人资格,且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 年7 月(略)日8 时(略)分至(略)年7 月(略) 日(略)时(略)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 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8 月1 日9 时(略)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注:(略)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邮编:(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传 真:(略)
电子邮件:(略)
(略)年7 月(略)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