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嘴山市留置场所改扩建工程已由石嘴山市审批服务管理局以关于石嘴山市留置场所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石审管批字〔(略)〕(略)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共产党石嘴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石嘴山市监察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统筹保障,招标人为中国共产党石嘴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石嘴山市监察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鼎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略)
2.2 建设地点:(略)
2.3 计划工期:(略)
2.4 招标范围:(略)
2.5 标段划分:(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外地企业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7月(略)日8:(略)
4.2“电子交易平台” 实行 CA 数字证书安全进入管理。投标人手中原有的CA数字证书(有效期内)可在新平台免费注册使用。未办理CA锁的投标人请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4楼大厅办理,联系电话:(略)
4.3投标人应学习《宁夏不见面开标系统使用手册》,掌握不见面开标远程解密的操作方法,投标人在系统使用时如有问题应及时向代理公司反映,由代理公司集中与新点公司联系沟通解决。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略)年8月(略)日(略):(略)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石嘴山市监察委员会)
地址:(略)
邮编:(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传真:(略)
电子邮件:(略)
(略)年7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