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电子信息产业集群产业升级改造项目厂房提升工程(一期)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南省电子信息产业集群产业升级改造项目厂房提升工程(一期)已由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发展改革局以(略)-(略)-(略)-(略)-(略)号备案文件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鹤壁市云皓市政设施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略)
2.2 建设地点:(略)
2.3 资金来源:(略)
2.4 本项目总投资:(略)
2.5 工期要求:(略)
2.6招标范围:(略)
2.7 标段划分:(略)
2.8 质量要求:(略)
2.9 承包方式:(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略)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及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
2)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特种设备(压力管道)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GC2级或以上证书。
3.2财务要求:(略)
3.3信誉要求:(略)
注:(略)
3.4项目经理资格:(略)
3.5其他要求:(略)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文件中应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涉及本项目有关的一切经济事宜双方仅指招标人与联合体牵头方,招标人对成员方不承担任何经济事宜责任,成员方与本工程发生的一切经济事宜均由牵头方承担。牵头方在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承诺代表了联合体各方,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方交付),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
(2)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的资质需分别满足相应的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4)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注:(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 年7月(略)日至(略)年8月(略)日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https:(略)
4.2 本次招标项目澄清、补充、修改、疑问答复、延期等情况,招标人均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https:(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略)年8月(略)日9时(略)分,远程开标大厅第 三 坐席。
5.2 投标文件的上传方式:(略)
6.开标信息
6.1 开标时间:(略)
6.2 开标地点:(略)
6.3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的网址为:
https:(略)
6.4 远程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投标企业登录“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https:(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监督单位:(略)
监督电话:(略)
9.鹤壁市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线索举报电话:
鹤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略)
鹤壁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