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通许县数字经济健康产业生态新城项目
招标公告
一、 项目概况
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凭CA密钥登陆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略)年8月(略)日(略) 时(略)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二、项目基本情况
2.1 项目名称:(略)
2.2 项目编号:(略)
2.3 建设地点:(略)
2.4 建设内容:(略)
2.5 项目总投资:(略)
2.6 质量要求:(略)
2.7 建设工期:(略)十个月内完成平台的建设、安装调试及上线运营;
2.8 标段划分:(略)
2.9 招标范围:(略)
注:(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3 财务要求:(略)
3.4 信誉要求:(略)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略)
4.2、地点:(略)
4.3、方式:(略)
4.4、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到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凭CA密钥登录会员系统,在“组件下载”中下载最新版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请投标人时刻关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公司CA密钥推送信息。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时间:(略)
5.2、地点:(略)
5.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到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略)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6.1时间:(略)
6.2地点:(略)
七、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未经发布人许可,任何人或网络不得转载,否则发布人有权追究转载者责任.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人:(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地址:(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4.监督单位:(略)
联系方式:(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2 | 招标人 | 招标人:(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地 址:(略)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
1.1.4 | 项目名称 | 通许县数字经济健康产业生态新城项目 |
1.1.5 | 建设地点 | 开封市通许县 |
1.1.6 | 项目投资 | 见招标公告 |
1.2.1 | 资金来源 | 自筹 |
1.2.2 | 出资比例 | (略)% |
1.2.3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招标范围 | 详见招标公告 |
1.3.2 | 建设工期 | 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个月内完成平台的建设、安装调试及上线运营; |
1.3.3 | 质量要求 | 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详见合同约定。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详见招标公告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略);不接受 |
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踏勘 |
1.(略).1 | 投标预备会 | (略);不召开 □召开 |
1.(略).2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 截止时间 |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略)日前 |
1.(略).3 |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 时间 |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略)日前 |
1.(略) | 分包 | 不允许违法分包 |
1.(略) | 偏离 | 不允许下列重大偏离: 经评标委员会审查后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能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应认定为无效标(即废标): (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正确签署的; (2)未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制作和编制的; (3)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4)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报名时或投标申请内容不一致; (5)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6)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7)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8)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要求的; (9)投标文件附加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略))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欺诈、威胁、以行贿手段或其他弄虚作假方式谋取中标采取可能影响评标公正性的不正当手段的; ((略))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的; ((略))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略))硬件特征码与其他公司一致的 ((略))投标行为违反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 其他材料 | 除招标文件外,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澄清、修改、补充、补遗和其它有效正式函件等内容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补充或解释等文件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网站发布的补充公告为准。(发布网站同公告发布的网站)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略)日前 |
《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系统内提出 |
2.2.2 | 投标截止时间 | 见招标公告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媒介发布之日起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媒介发布之日起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
3.3.1 | 投标有效期 | 自投标截止之日起(略)日历天 |
3.4.1 | 投标保证金 | 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略) 2、本次投标保证金金额为:(略)万元。 3、投标人从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转账需备注“*项目*标段保证金”,项目名称过长可备注简称)。 注:(略) 4、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投标人无需现场办理退还手续,可自行查询是否到账。 5、电子保函: 根据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电子保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投标人也可以电子保函的形式替代投标保证金,参加本项目。具体操作详见:(略) 6、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
3.5.2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见招标公告 |
3.5.3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 无 |
3.5.5 |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年份要求 | (略)年1月1日至今(公司成立时间在(略)年1月1日之后的从公司成立时间算起) |
3.6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略);不允许□允许 |
3.7.3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个人电子签章或签字并加盖单位电子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加盖电子签章或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加盖电子签章或签字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
3.7.4 | 投标文件份数 |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壹份(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系统指定位置上传) |
4.1.1 | 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 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略) |
4.2.2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a、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到会员系统的指定位置。请投标人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 b、投标人因交易中心投标系统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与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联系电话:(略) C、地点:(略) |
4.2.3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略) 开标地点:(略)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 开标方式, 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提交原件资料、 无需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 |
5.2 | 开标程序 |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略) 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部分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开标会议可以继续进行。一个标段解密的投标文件不足三家时该标段不再继续进行。 开标程序: 1、 主持人点击“开标” , 解密开始倒计时。 2、 投标人对所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 3、 解密时间结束后 5 分钟为质疑时间,投标人可对开标会议提出质疑,无投标人提出质疑视为对开标会议无异议,开标结束。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及抽取方式 | 评标委员会构成: 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1 人,经济、技术专家 4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略) |
7.1 | 定标方式 |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和数量推荐定标候选人。定标过程原则上在定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后(略)日内完成。 |
7.2 | 定标候选人及中标人公示媒介 | 同公告网站 |
7.3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 是 |
(略)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略).1 | 监督单位 | 通许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
(略).2 | 招标控制价 | 本项目投资规模描述详见招标公告,本次招标控制价为: 前五年考核费率4%;后五年考核费率2.5%,但中标人十年总收入不得超过4.(略)亿元。 注: 1.中标人结算价=平台收入*合同费率(中标费率) 2.平台收入细则详见招标文件相关合同约定; 3.中标人结算总价不等超过4.(略)亿元; 4.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合同部分的约定。 |
(略).4 | 履约保证金 | 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前按招标人规定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金额(略)万元到招标人指定账户: 户名:(略) 账号:(略) 开户行:(略) 项目验收合格后,按照合同约定向中标人退还履约保证金。 |
(略).5 | 质疑和异议 | 根据开封市公 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文件(汴公管办((略)】(略)号)的规定:(略) (详见《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重要通知中的“关于实行线上质疑(异议)、投诉的通知”) |
(略).6 | 其他 | 1、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所有内容应真实、客观,否则视为弄虚作假、恶意投标,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的投标/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2、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与投标人须知正文不一致时,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
(略).7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招标代理服务费:(略) |
(略).8 | 电子投标文件: 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盖个人电子签章和企业电子签章; 2、请投标人在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 3、请投标人时刻关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公司CA密钥推送消息,并按程序完成投标保证金的绑定。 4、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到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投标人按开标程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 备注:(略) |
(略).9 | 1.各投标(响应)人从参与项目交易开始至项目交易活动结束止,应时刻关注电子交易系统中的项目进度和状态,特别是项目评审期间。 2.由于自身原因错过变更通知、文件澄清、报价响应(自系统发起(略)分钟内做出)等重要信息的,后果由投标(响应)人自行承担。 3.投标人应承诺:(略) 4.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规执行。 |
(略).(略) | 付款方式:(略) |
(略).(略) |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到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略)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
(略).(略) | 如投标人须知正文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
1.总则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略)
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略)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略)
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略)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略)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略)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略)
1.3 招标范围、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略)
1.3.2 本标段的建设工期:(略)
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略)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的资质条件。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略))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略))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略))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略) 投标预备会
1.(略).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略).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略).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略) 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1.(略) 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招标内容及技术参数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1.(略) 款、第2.2 款和第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公告形式在网站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略)天的,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自澄清公告发布当日,投标人默认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略) 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略) 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自修改公告发布当日,投标人默认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三、投标保证金;
四、技术偏差说明;
五、技术方案;
六、项目管理机构;
七、资格审查资料;
八、服务承诺
九、投标人承诺
十、其他资料
3.2 投标报价3.2.1 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相关报价。3.2.2 投标人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结合自身服务水平和承受能力进行报价。投标报价应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除“招标内容及技术参数要求”中另有说明外,投标报价应当是投标人为提供本项目所要求的全部服务所发生的一切成本、税费和利润,包括人工(含工资、社会统筹保险金、加班工资、工作餐、相关福利、关于人员聘用的费用等)、设备、国家规定检测、外发包、材料(含辅材)、管理、税费及利润等。3.2.3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4.3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4有下列情形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的;
(2)投标人提供虚假证件或虚假材料的;
(3)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略)天内,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4)串通作弊、哄抬标价的;
(5)在投标过程中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6)对于恶意投诉、无理质疑,没有事实根据,经落实查证属实的,扣除投标保证金;
(7)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没收投标保证金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
详见招标公告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
3.6 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投标文件上传的电子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签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电子签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签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投标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上传的电子版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日期和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略)
4.2.2 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投标文件。
4.2.3 若代理机构推迟了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受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以新的截止时间为准。
4.2.4 代理机构接收的所有投标文件,均不予退还。
4.3 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4.3.2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即从开标之时起)不得补充、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补充、修改投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4.3.3投标人之间恶意串通而撤回投标的,将受到根据相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作出的处理。
5.开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远程开标;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 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封市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 答疑澄清等 。
5.2开标程序
开标程序:
1、 主持人点击开标,解密开始倒计时。
2、 投标人对所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
3、解密时间结束后 5 分钟为质疑时间,投标人可对开标会议提出质疑,无投标人提出质疑视为对开标会议无异议,开标结束。
6.评标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评定分离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合同授予7.1 定标方式
定标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3履约担保
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7.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 签订合同
7.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略)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l)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因有效投标不足3家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而否决所有投标的。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 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纪律和监督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略)、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略)
附表一:(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 年 月 日 时前递交至(详细地址)。
评标工作组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表二:(略)
问题的澄清
编号:
(项目名称)招标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已收悉,现澄清如下:
1.
2.
.....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第三章 评标办法(评定分离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形式 评审 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一致 |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文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以及投标文件签署、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格式要求,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2.1.2 | 资 格 评 审 标 准 | 营业执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 项规定 |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 项规定 | |
财务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 项规定 | |
信誉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 项规定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 项规定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范围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1项规定 | |
建设工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2项规定 | |
质量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3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3.1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 |
投标报价 |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且不能超过招标控制价 | |
详细评审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2.1.4 | 其他因素 评审标准 | 技术方案 | 项目重难点分析 | 有项目重难点分析,否则不合格 | |
技术服务方案 | 有技术服务方案,否则不合格 | |
项目实施方案 | 有项目实施方案,否则不合格 | |
工作组织方案 | 有工作组织方案,否则不合格 | |
项目进度方案 | 有项目进度方案,否则不合格 | |
质量保障方案 | 有质量保障方案,否则不合格 | |
培训服务方案 | 有培训服务方案,否则不合格 | |
售后服务方案 | 有售后服务方案,否则不合格 | |
保密管理方案 | 有保密管理方案,否则不合格 | |
其他相关要求 | 投标人应具备软件开发的合同经验,否则不合格。 投标人为正常良好运营,无不良记录。否则不合格。 | |
运营期及维护期内服务承诺 | 提供项目运维方案,否则不合格 投标人中标后,合同签订两个月内,中标人是否会在通许县注册成立全资子公司,用于负责中标项目的投资建设、系统维护及升级。如投标人愿意设立子公司,需在投标文件中承诺,该承诺不影响中标结果。 | |
推荐定标候选人 | 推荐定标候选人的方法: 1、计算评标基准价C: C=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的平均值(计算结果保留2位小数) 2、确定定标候选人: 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的数量为F,评标委员会对合格的投标人报价按由低到高的顺序进行排序,若报价相等,按投标人在开标记录表上的序号由小到大的次序进行排序。 ①当F<3时,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②当3≤F≤(略)时,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全部推荐为定标候选人。 ③当(略)<F≤(略)时,按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的差值进行计算,高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3名投标人和低于(或等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7名投标人推荐为定标候选人。 当(略)<F≤(略)时,按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的差值进行计算,高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6名投标人和低于(或等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略)名投标人推荐为定标候选人。 当(略)<F≤(略)时,按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的差值进行计算,高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9名投标人和低于(或等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略)名投标人推荐为定标候选人。 当(略)<F≤(略)时,按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的差值进行计算,高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略)名投标人和低于(或等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略)名投标人推荐为定标候选人。 当(略)<F时,按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的差值进行计算,高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略)名投标人和低于(或等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略)名投标人推荐为定标候选人。 注:(略) ②若投标人报价出现并列则同时入围定标候选人。定标候选人数量不限于上述原则规定家数。 | |
| | | | | | | | | |
1.评标方法(合格制)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地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评标方法使用合格制评审。
2. 评审标准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略)
2.1.2 资格评审标准:(略)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略)
2.1.4 其他因素评审标准:(略)
3. 评标程序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1.1项、第2.1.2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1.4款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并对每一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提出明确的评标结论。评审因素存在不合格的不得推荐为定标候选人。
3.2.2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电子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书面决议
3.4.1评标委员会评审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表决,并形成书面决议:
(一)评标委员会否决投标人投标;
(二)电子开评标系统对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做出雷同性提示或预警;
(三)评标委员会修正投标文件的错误,但招标文件不允许修正的除外;
(四)对招标文件中所载事项争议内容的释疑,但释疑不得改变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招标人沟通并作书面记录。招标人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招标。
3.4.2评标委员会进行表决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评标委员会成员分别陈述意见;
(二)集体讨论;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不得弃权;
(四)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形成最终决议。
评标委员会成员的个人意见以及评标委员会最终决议,应当如实记入评标报告。决议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招标文件的规定。
3.5评标结果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推荐定标候选人评标报告。
4.定标办法4.1定标依据
4.1.1《开封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规范指引》;
4.1.2本项目招标文件;
4.1.3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合格定标候选人名单;
4.1.4招标投标全过程资料;
4.1.5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
4.2.定标原则
4.2.1依据《开封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规范指引》第十条招标人应科学合理制定定标细则,细则包括定标委员会成员组成、核查、定标办法等内容,并在招标文件中公布。招标人未按招标文件确定的定标细则定标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2.2定标办法:(略)
4.2.3 定标委员会的组建:(略)
4.2.4 定标核查:(略)
4.2.5 定标委员会认为需考量的其他要素:
定标委员会查实有定标候选人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反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不符合中标条件的,不得进入定标程序。定标委员会按照核查要求取消定标候选人资格的,应当书面报告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经核查后合格的定标候选人即可进入定标程序,如经核查合格的定标候选人数量少于三家,招标人应重新招标。
4.3 定标因素
分值构成 (总分(略)分) | 商务标:(略) 评委集体评议分别打分,各评委分值的平均分,即为该单位最终得分。 |
商务标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略)分) | 1、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公式 通过初步评审的所有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 2、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 (略)%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 2、报价得分: 3、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者得基本分(略)分;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的,以基本分(略)分为基数,按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1分的比例扣分,扣完为止;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加1分的比例在基本分上加分,最高加5分;满分(略)分。评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5%(不含5%)时,每再低1%在满分(略)分的基础上扣1分的比例扣分,扣完为止。 注:(略) 注:(略) |
技术标 | 技术方案 ((略)分) | 技术参数部分 ((略)分) | 根据投标文件和相关证明材料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对照判断所投设备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若提供的货物技术参数指标或功能与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有负偏差,又未提供制造生产厂家所投配置给予合理解释并确认说明的,则该条技术指标不满足。完全满足要求的得(略)分有一项不满足扣1分,扣完为止。) |
项目重难点分析(4分) | 项目重难点分析(包括但不限于:(略) |
技术服务方案(5分) | 提供技术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软件应用等),内容详细完整的得5分,仅有简单描述的3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项目实施方案(3分) | 项目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实施过程中各阶段的任务、管理制度、管理措施等),内容详细完整的得3分,仅有简单描述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工作组织方案(3分) | 提供工作组织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略) |
项目进度方案(3分) | 提供项目进度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略) |
质量保障方案(3分) | 提供质量保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略) |
培训服务方案(3分) | 提供培训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略) |
售后服务方案(3分) | 投标人提供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略) |
保密管理方案(3分) | 提供保密管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略) |
综合部分((略)分) | 技术人员 (0-(略)分) | 投标人应具备完成本项目的项目组技术人员: 技术人员是指符合《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第(略)项,即获得计算机技术及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人员。所称高级、中级、初级技术人员及其专业是指符合人事部、信息部《关于计算机技术及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新增专业有关问题的通知》所规定的专业。 投标人有高级技术人员(指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系统分析师、系统构架设计师、网络规划设计师、系统规划与管理师)的5人以上,得5分,每多一人加1分,本项最多得(略)分。 投标人有中级技术人员(指上文文件规定的软件评测师等十五种资格)的(略)人以上,得5分,每多一人加1分,本项最多得(略)分。 投标人有初级技术人员(指上文文件规定的软件评测师等七种资格)的(略)人以上,得5分,每多一人加1分,本项最多得(略)分。 上述技术人员须有社保,并提供相应证明。 |
运营期及保修期内服务 (0-(略)分) | 为本项目提供质保期内的工程质保服务,包括但不仅限于:(略) 1、质保期内的工程质保服务质量、内容等完全满足招标人要求得6-(略)分; 2、质保期内的工程质保服务质量、内容等不完全满足招标人要求得1-5分; 3、不能满足项目要求或不提供不得分。 |
4.4 定标程序
定标委员会将通过票决法进行定标。优中选优,选出中标人。定标委员会成员每人投票选择一个中标候选人,确定得票最多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出现并列情况时,将逐项对比各投标人资质等级、业绩、奖项及报价后再次投票,确定得票最多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再出现并列的,由招标人通过随机抽签方式(抽取结果进行记录,并由招标人授权的定标委员会和监督部门进行签字确认)从中确定中标人。
定标地点为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定标时间及具体地点由招标代理机构提前通知。
4.5 定标报告
定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定标原则和程序,在定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并形成书面定标报告。
定标报告包括定标时间、定标地点、定标方法、中标人名称、中标价格、质量、工期、资格条件、项目负责人信息。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在定标结束之日起 3 日内公示中标人,公示期不少于 3 日。中标人公示载明定标时间、定标地点、定标方法、中标人名称、中标价格、质量、工期、资格条件、项目负责人信息等内容。
4.6 定标后结果处置
4.6.1确定的中标人经公示后无其他问题,可以发放《中标通知书》。
4.6.2中标人放弃中标、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应重新招标或从剩余中标候选人中重新选取中标人。
4.7 定标候选人公示媒介
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同时发布。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参考文本)
甲方:
乙方:
一、项目概况、合同金额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略)
3.具体内容:(略)
4.不在招标范围之内但是可能委托给乙方的工作内容:
(1)按照甲方确定的价格和标准,乙方签署服务器租赁合同并支付相关费用;
(2)按照甲方确定的价格和标准更换公立医疗机构与本项目相关的硬件设施,指项目建成后的硬件升级;
(3)按照甲方确定的价格和标准签署第三方软件评测合同(三方合同),对本项目进行整体评测;
(4)按照甲方确定的价格和标准签署第三方软件安全评测合同(三方合同),对本项目进行安全评测,并完成公安备案工作。
5.合同费率:(略)
6.合同金额计算:
合同价=平台成交额*合同费率,但是合同总价上限不超过4.(略)亿元。
平台成交额:(略)
二、付款时间及方式
按月结算,次月(略)日前,乙方应汇总上月成交金额,填写《成交金额汇总表》(附件2)以及《合同款支付审批表》(附件1),甲方应收到资料后(略)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成并支付合同款,乙方应同时向甲方开具对应金额的发票。
每年4月份合同价款支付时,应根据上年度实际成交金额,对上年度合同款进行汇算修正,按照实际成交金额和合同费率多退少补。如上年度多计合同款,则从4月份开始扣除,4月份合同款不足的顺次从下月扣除,扣完为止。如上年度少计合同款,则从4月份开始补发,一次性补齐。
甲方在本合同中约定有乙方完成但是又不属于乙方中标内容的工作,由甲方下达《额外工作通知单》(附件3),乙方完成后填写《额外工作结算单》(附件4),并汇总于当月的《合同款支付审批表》中,当月支付。以上情况如导致付款金额超过当月平台成交金额的5%,则超出部分顺延至下月支付,以此类推,直至付完为止。
如某月乙方累计收到的合同款(不含额外工作内容金额)达到4.(略)亿元,则甲方停止付款,但乙方在合同期内仍应对平台维护之责,并扣除剩余时间对应的运维费用,剩余运维费用按照中标运维费标准按年支付。但是乙方服务年限不少于7年,即乙方前7年总收入不超过合同上限4.(略)亿元的(略)%。如合同到达十年,仍未付足4.(略)亿元,双方另行协商续约或终止合同。
三、工期和建设地点
1.建设工期:(略)
2.合同期:(略)
3.建设地点:(略)
四、项目进度
1.合同签订前,乙方向甲方指定账户打入(略)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甲方根据乙方当年项目进展、数据安全及信息保密情况,按照每年退还保证金总额(略)%的比例逐年退还,退完为止。
2.合同签订两个月内,建议乙方在通许县注册成立全资子公司,建议注册资金(略)万元(实缴),用于负责中标项目的投资建设、系统维护及升级。此条款非强制性要求,如投标人愿意按照上述条件设立子公司,需在投标文件中承诺,该承诺不影响中标结果。
3. 协议签订后(略)个月,乙方完成“数字经济健康产业生态新城”前期相关信息化软件系统建设、实施,并启动运维。甲方须及时准备好数据中心及相关机房条件、办公基础条件等相关支撑,甲方依法依规进行服务保障及协调配合乙方实施落地。若因甲方政策支撑支持不力等原因、造成相关医疗机构及健康管理机构未及时启用新系统造成工期延后的,进度时间顺延。
五、质量标准、履约验收
1.本项目建设质量必须符合《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医疗保障信息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关于加强全民健康信息标准化体系建设的意见》、河南省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紧密性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指导意见》、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全面加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信息化建设的意见》、《河南省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操作规范手册》的相关要求。如在项目期间有相关文件的升级、变化,则乙方应及时更新系统确保合规。
2.乙方提供的服务应为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规范和强制性条文,并满足招标人就本项目提出的服务技术要求。
3.乙方所交产品/服务不符合规定或质量不合格的,由乙方负责整改直至符合要求为止,并承担整改而支付的一切费用。
4.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技术不侵犯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若乙方的行为侵犯了第三方的前述权利,并造成了第三方追究甲方的责任,甲方为此所受到的损失,应由乙方承担。
5.项目完成后(略)日内,甲方选取符合要求的第三方软件评测机构及安全评测机构对项目进行评测,评测合格十日内组织验收。
六、特殊约定条款
1. 通许县数字经济健康产业生态新城平台所有权始终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可撤销的永久授权甲方在通许县范围之内使用平台软件(含后续升级改造及依据平台新开发软件),合同履行结算亦如此。甲方享有永久使用权、改造权,乙方及其下属子公司债务、破产、关闭也不得影响甲方权利。合同履行期间和合同结束后,乙方应采取必要措施,保证甲方随时可以对通许县数字经济健康产业生态新城的技术档案(含中标人编写的原始代码)进行查询、改编、使用,但仅限于通许县范围之内。
2.针对该项目所配备的软件,乙方及其下属子公司对其通许县数字经济健康产业生态新城上布署的所有软件产品及未来升级叠代产品均享有著作权和专利权,若因著作权和专利权产生的一切纠纷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3.项目的平稳过度
乙方项目建设必须在甲方原有信息化(通许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信息化建设)的基础上进行。
合同签定后,一个月内乙方首先接手现有平台及系统的运行维护,确保现有信息化系统的现状运行;对照建设内容,从尚无的平台功能入手部署,尽早使平台上线;在此工作顺序的基础上完善,逐步对“原有平台”的系统升级,使已运行的版本在平稳运行的过度到新版本。甲方提供全程协调原系统厂家配合。
七、相关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在本合同签约后2月内,为乙方实施项目免费提供约(略)平方米办公场地(需乙方自行装修和配置设施),其中,(略)平方米用于办公,(略)平方米用于建设智慧医疗成果展示厅(该部分属于招标范围之内),该场地由乙方免费使用至合作期结束。
2、本项目覆盖甲方全县范围内所有的医疗机构和药店。甲方应协助乙方协调各医疗机构及药店启用新系统。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标准和工期完成工作。
2.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数据安全及信息保密承诺书,严格执行国家数据安全及信息保密相关法律法规,对项目实施期间的数据安全、信息保密负有完全负责。
3.乙方免费负责项目线上线下一体化抗疫功能智能预警系统、医疗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负责项目软件系统方面税务系统接口的对接开发工作。
4.乙方负责“数字经济健康产业生态新城”平台产业链延伸开发:(略)
5.涉及按规定应由政府相关部门管理的,乙方实施信息服务平台建设,经上线验收合格后将管理权移交甲方下属主管部门,该平台属地数据中心积累的平台数据和用户均归属甲方,乙方仅提供平台技术支撑及承担平台产业化应用开发支撑作用。
6.乙方需整合资金、技术、设计、运营、管理等优势力量,高标准、高要求利用自身技术、人才、产品、服务等核心优势,在技术交流、教育培训、信息化运用等方面为甲方提供相应支持,保证甲方需求满足与应用效果。
7.平台相关电子化采购业务通过乙方线上支付系统进行清算,由乙方负责提供相关技术支撑及相关统计数据。
8.乙方负责该系统合作期内的系统维护及新增功能需求的开发升级。履行本协议约定的投资规模、建设内容、建设时序及有关承诺,依托该项目争取创建全国医疗改革创新示范县。
9.乙方充分考虑到本项目的合同收入均来源于平台收入,乙方综合判断了政策、现状、市场、发展等各方面的风险,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以任何非本合同约定的风险之外的任何因素向甲方提出索赔要求。
八、违约责任
(一)协议签订后,因乙方原因,未在约定的(略)个月内完成相应建设任务的,按每逾期一日1万元计算违约金并支付给甲方,逾期超过3个月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并要求乙方一次性支付(略)万元违约金,(若因甲方相关支撑部门政策支撑支持不力等原因、造成相关医疗机构及健康管理机构未及时启用新系统造成工期延后的,不在本合同违约条款范围内)。甲方如不按照约定及时支付合同款,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支付滞纳金。
(二)合作中所获得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均为保密事项;未经权利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本协议之外的其他方透露或用于本次合作目的之外的任何用途,否则应承担由此导致的相关方损失责任;本条所述的保密义务不因本协议的解除或终止而失效。
(三)因乙方原因导致数据及用户信息出现丢失、泄露、损坏等情形的,不予退还当期年度应返对应金额的保证金,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依法追究乙方责任;因甲方或其它第三方(如数据中心硬件第三方等)原因导致数据及用户信息出现丢失、泄露、损坏等情形的,责任由甲方或第三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四)如遇自然灾害、上级政策调整、中央及省部级规划等原因造成本项目不能继续实施的,可免除违约责任。
(五)非本合同约定的原因,如甲方擅自解除合同,甲方赔偿乙方 元减去乙方已取得的合同款。如乙方擅自解除合同,乙方赔偿已经收到的全部收益和剩余年限的维护费(按照每年 万计算)。
九、其他
(一)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不得将所涉及资料随意丢失、遗失或向任何第三方泄密。
(二)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友好协商,签订相应的补充协议、备忘录,但是不得违反本合同及招标文件约定的实质性内容。
(三)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守约方所在地有权管辖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四)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是本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印章):(略)
甲方代表(签字):(略)
地址:(略)
电话:(略)
开户银行:(略)
开户账号:(略)
年 月 日
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技术参数要求
1、项目建设重点任务
本项目平台本质上是由县级政府统筹建立一个大数据产业发展平台。以县域医疗健康一体化,建设新时代4.0模式“医共体”终极解决方案为切入点,以医疗和健康服务机构(传统B端核心业务)云端化为基础,通过多样化终端(含面向个人手机移动端APP、平版、PC端及面向家庭数字电视IPTV应用端)推动面向民众的C端业务;用统一数据中心模式(跨中心走分布式数据中心软件大互联模式,即“区块链互联”)大规模一体化装载传统的核心医疗服务和全链条全要素健康管理服务,延伸面向个人全方位全生命周期的健康服务覆盖,形成一套以“人”为核心的全民健康信息系统,并依此为抓手,发展面向民生健康的数字信息服务链,衍生数字新经济,形成新业态。
平台底层打通产业互联信息服务基础链(包含支付、金融、保险、电子财税等系统服务支撑链以及面向行政监管体系的监管链),以交易为核心,通过地方政府授权,将税收征管流程嵌入数字平台,建立应用程序编程(API)接口,打通全国统一的线上数字化电子发票,以消费地属地税务机关委托平台线上电子税务代征为原则,将该平台在本县发生的销售(含机构和个人消费)增值税征缴部分在消费地缴纳,建立县域经济体智慧税务新型数字经济平台。
2、项目建设项目核心内容
本项目旨在打造智慧医疗4.0模式一体化全民健康服务平台。
通过建立医疗健康相关业务“统一平台、统一架构、统一数据、统一应用中心”的智能智慧化应用系统,改造升级建立通许县县域医疗健康一体化信息服务平台,实现全县所有医疗机构核心业务产业互联网平台软件全面覆盖,县乡村三级医疗健康服务一体化信息大共享、服务大联动。
信息服务平台支撑医疗健康业务全面协同,并延伸个人进行一体化全民健康服务,全面推广普及个人应用端(个人APP移动端和家庭数字TV端)。在移动端和家庭端实现远程咨询、远程诊疗、家庭医生签约等功能,推进分级诊疗,发展移动化智慧医疗,合理调配使用医疗健康资源,降低医疗服务成本。强化线上协同、突出政府监管,全面实现医疗健康监管的立体化和智能智慧化,大规模提高地方数字经济治理能力和水平。
信息服务平台面向医疗机构全面开通移动支付(银联支付、微信、支付宝),实现上下级医疗机构远程费用实时的清分和结算,同时引入微信、支付宝及第三方专业支付机构,完善平台支付链,为居民提供多样化的便捷就医支付方式。全面启用数字证书,实现互联网远程诊疗实现电子软签名,保障医疗机构、医生、个人身份唯一性、合法性。
信息服务平台接入第三方产品及服务,包括医药、器械、保险、金融、通讯等,引入更多企业,进行本地化运营发展,带动本地上下游健康产业的发展。
3、数据中心硬件建设
项目建设过程中,县级政府拟采用租赁“云服务模式”,由项目中标人配合执行处理。在项目正式运营起,要充分考虑项目的扩容及数据安全性,初步决定项目上线后每月增加不低于1T的扩容存储,并在数据量达到(略)T时设置备份,以确保数据安全及平台的运行。
4、软件建设
通过建立医疗健康相关业务“统一平台、统一架构、统一数据、统一应用中心”的智能智慧化应用系统,改造升级建立县域医疗健康一体化信息服务平台,实现全县所有医疗机构核心业务产业互联网平台软件全面覆盖,县乡村三级医疗健康服务一体化信息大共享、服务大联动。
信息服务平台支撑医疗健康业务全面协同,并延伸个人进行一体化全民健康服务,全面推广普及个人应用端(个人APP移动端和家庭数字TV端)。在移动端和家庭端实现远程咨询、远程诊疗、家庭医生签约等功能,推进分级诊疗,发展移动化智慧医疗,合理调配使用医疗健康资源,降低医疗服务成本。强化线上协同、突出政府监管,全面实现医疗健康监管的立体化和智能智慧化,大规模提高地方数字经济治理能力和水平。
信息服务平台面向医疗机构全面开通移动支付(银联支付、微信、支付宝),实现上下级医疗机构远程费用实时清分和结算,同时引入微信、支付宝及第三方专业支付机构,完善平台支付链,为居民提供多样化的便捷就医支付方式。全面启用数字证书,实现互联网远程诊疗实现电子软签名,保障医疗机构、医生、个人身份唯一性、合法性。
信息服务平台接入各类第三方产品及服务,包括医药、器械、保险、金融、通信等,引入更多企业,进行本地化运营发展,带动本地上下游健康产业的发展。
依托平台扩展智慧税务征税产业覆盖范围,智慧建设领域预留二次开发空间,以及技术支持。依托平台经济底层税务接口,扩展延伸面向民生以“人”、以“数字民生应用”为核心“智慧税务”征管支撑系统,以县域为单位,全面扩展以“健康”为抓手的数字民生服务链,引导群众消费从线上其他平台引流至本政府平台。
5、技术需求
1. 标准化原则
完全符合国家人口健康信息化的建设原则(四级平台、三大数据库、六大体系)和总体框架思路,整个系统满足《管理信息化标准》、以及档案、公文管理的有关规定,资源的建设、属性的描述遵循国家信息技术软件质量标准。
2. 以“人”为中心的原则
系统能够实现区域范围内个人数据(健康档案、电子病历、电子处方、历次诊疗数据、检查检验数据等)的集中存储和全面共享,为临床医疗就诊和数据的应用发展提供基础数据支撑。以个人健康档案作为身份识别唯一标识,满足日后扩充和向上兼容的要求。
3. 适应性和可扩展性原则
系统能够适应所有医疗卫生机构的业务需要,同时能满足业务需求的变化,预留足够灵活的数据和功能接口,便于今后扩展。
4. 先进性原则
在技术上采用业界先进、成熟的软件开发技术,面向对象的设计方法,可视化的、面向对象的开发工具;支持 Internet/Intranet 网络环境下的分布式应用;客户机/服务器(Client/Server)体系结构与浏览器/Web/服务器(Browser/web/Server)体系结构相结合的最先进的网络计算模式,分布式计算采用公共对象请求代理体系结构(CORBA)标准。
5. 功能模块化
考虑到系统将来要适用不同规模的应用,系统把所有的应用分成相对独立的模块,每个模块负责处理一个具体的任务。为了降低使用成本和培训成本,以及降低维护量,系统客户端不需要安装除浏览器以外的任何软件即可使用系统,应用程序的升级和维护都在任一可上网的计算机上进行。
6. 标准接口以及数据库共享
应用平台的数据库系统能方便的对接,实现数据共享。提供完善的 WEB 接口,以便今后可根据需要在现有系统上进行方便的再次开发。具有良好的数据备份、恢复功能,能够对海量数据提供优越的查询性能。
7. 安全性
满足物理安全、网络安全、主机安全、应用安全、数据安全五个方面基本技术要求进行技术体系建设。建立统一的身份验证中心,对所有使用人员具有统一认证和对权限的分配能力。系统平台在进行网络通讯过程中全程进行数据加密传输,以保证关键数据在传输过程中不被监听,避免敏感数据外泄。
8. 实时结算原则
通过大区域卫生信息共享平台统一集成接口的建设与使用,开发银行电子支付接口,实现远程医疗业务下级医院、上级医院和患者三者之间,服务费用的实时电子收取与支付。(略);
9. 构建医疗、健康服务一体化的全民健康信息大共享的在线综合服务平台通过普及远程医疗、家庭医生,实现分级诊疗,解决医疗资源分配不均,医疗系统信息孤立,诊疗服务协同差,效率低下,费用结算手段落后等问题,构建一个医疗与健康服务一体化的全民健康信息大共享的实体健康服务平台,造福百姓,服务基层。
(略).提供便捷健康服务,实现普惠健康、普惠医疗 以“提供便捷健康服务”为宗旨,以“实现普惠健康、普惠医疗”为第一奋斗目标,以“健康”为轴心,利用物联网、云计算技术,以分布式数据中心软件大互联模式建立一个覆盖生命全周期的预防、治疗、康复和健康管理一体化的健康服务平台。
(略).实现一个中心服务两端 作为统一平台、分布式数据中心的构建单位同时服务于医院医生端和个人端。平台基于web集成各种应用,未来将成为基础设施服务提供商,帮助医疗机构、医生及医疗健康相关服务商成长,形成循环增值链,促使传统医疗开发商转型,实现新经济的共享。
(略). 打造“互联网+医疗”闭环生态系统,发展健康新业态以IT为驱动,以健康为抓手,以大数据为基础,形成包含政府、医疗机构、个人用户、企业用户、渠道和资源的闭环生态系统,促进健康医疗业务与大数据技术深度融合,构建健康医疗大数据产业链,发展居家健康信息服务,推动中医药养生、健康管理、健康咨询、体育健身等产业发展。
(略)、六大体系一体化的健康医疗服务系统
(1)系统概述:(略)
面向医院医生端,研发了基于人口健康档案,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健康医疗服务系统,该系统采用基于云计算平台的B/S架构,以统一平台、统一架构、统一数据、统一应用为原则,具备集诊疗、影像、视频、支付一体化的服务功能,以分布式数据中心软件大互联模式建设了集六大体系一体化的协同应用健康服务系统,
(2)主要子系统
全系统包括以下主要子系统:
【医疗服务系统】:(略)
【公共卫生系统】:(略)
【计划生育系统】:(略)
【医疗保障系统】:(略)
【药品管理系统】:(略)
【行政监管系统】:(略)
(3)界面展示 系统登录界面
(4)系统应用功能界面
(5)要求
实现了业务应用的全面覆盖,全系统集成了医疗机构的所有核心系统,同时还引入第三方医疗应用开发商,形成多样化、个性化的完整的应用体系。
建设成本低,协同性好。与传统的单一系统建成模式不同,要站在行业规范发展的角度进行顶层设计,系统基于统一应用发展框架一体化建成,建设成本显著降低,用户更换应用系统无须再担心数据迁移和兼容性的问题。
系统易维护,可扩展性强。系统具有良好的可扩展性和可维护性。软件设计尽可能模块化、组件化,并提供配置模块和客户化工具,使应用系统可灵活配置,适应不同的情况。
(略).基于家庭签约的个人APP系统(结合北斗卫星时空定位精准定位)
(1)系统概述
面向个人用户推出满足常规诊疗和远程诊疗、双向转诊、预约、健康咨询、家庭医生、健康管理一体化协同服务的健康医疗APP应用,推进互联网健康咨询、网上预约分诊、移动支付和检查检验结果查询、随访跟踪等应用,探索互联网健康医疗服务模式。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基础,推动覆盖全生命周期的预防、治疗、康复和健康管理的一体化电子健康服务。
(2)主要模块
应用主要包含以下功能模块:
【我的医生】:(略)
【我的家庭】:(略)
【我的服务】:(略)
【健康评估】:(略)
【消息互动】:(略)
【健康直通车】:(略)
【安全支付】:(略)
(2)界面展示 部分功能界面
(3)系统要求
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基础,与PC端实现无缝对接。一键呼叫我的医生,简单快捷,方便实用。实现在线移动电子支付。
联合各类健康医疗服务提供商,为用户提供全方位的健康医疗服务。
系统从医院医生端延伸至个人用户端,从医疗业务领域扩展至健康服务领域,系统实现两个全面:(略)
平台包含PC端、个人APP、银医支付与结算系统,远程医疗接口、银行接口等,并引入了各类第三方应用和服务(如数字认证服务、各类特色服务包等),形成了全面的产品链体系。
(略).基于数据分析的智能型系统(结合北斗卫星时空定位精准定位)
平台通过记录用户每次操作,并启动后台智能分析系统,构建需求结构模型,进行数据挖掘和商业智能分析,除了可以分析用户的习惯、喜好等显性需求外,还可以进一步挖掘与时空、身份、工作生活状态关联的隐性需求,主动给用户提供精准、高效的服务。以用户需求为中心,进行服务模式和商业模式的创新。
(略).“互联网+医疗”闭环生态系统
“互联网+医疗”闭环生态系统囊括了个人(患者、医务人员)、医疗机构、企业、渠道(制造商、运营商、第三方平台等)、资源乃至政府机关,解决了全医疗资源整合、共享,打通全医疗各个环节,提高医疗生态链服务质量,催生健康新业态,实现经济大共享。
个人用户 解决患者就医难题,通过平台,可快速找到医生实现远程诊疗。患者可绑定签约医生,通过分级诊疗平台,在任何医疗方面的需求都可通过平台一键呼叫责任医生,责任医生通过平台远程诊疗模块判断患者病情是否需要转诊,如需要则启用转诊、预约机制,由责任医生为患者提交转诊申请及预约就诊医师,患者只需在会诊过程中描述病情,所有过程由责任医生负责填写、预约。
实现医生多点执业,全面开放医生资源共享,提高医疗资源分配,医生在班外时间可随时随地为患者提供在线医疗服务。
提供医生在线教育。专家医生可在平台上开启远程教育功能,上传有价值的诊疗案例供在线医生学习交流。也可在平台上开课,培训基层医生,提升医生专业技能。
提供医疗机构入口,解决医疗机构的诊疗业务、公共卫生服务、医疗保障业务、药品管理业务以及院内监管业务。
提供企业入口,实现药品供应链闭环。药品企业可在平台上完成招标、配送以及药品管理等一体化业务流程。
提供制造商、运营商以及第三方平台入口,打通医疗机构的硬件采购流程、线路支撑以及支付结算全流程。
实现社会资源的共享,以大健康医疗生态带动社会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
为政府机关提供便捷、有效、实时的监管机制,通过大健康数据中心,相关部门可进行数据分析、挖掘。
(略).分布存储和分布计算技术
基于数据交换平台或患者数据主索引技术路线的RHIN解决方案具有最小的数据存储冗余,适合对数据所有权或数据保密要求高的医疗卫生单位互联项目。然而,这类技术路线由于局限于有限数据交换,不能适应目前多数 RHIN项目对数据深度发掘利用的需求。基于 ETL/数据前置机单向数据上传集成的技术路线无法解决对数据所有权或数据保密要求高的医疗卫生单位的集成问题。比如一些部队驻地方医院,深度一体化集成其数据到市、省数据中心可能会有问题。
智能节点、一体化数据模型、同构数据中心网络的基础上,对一些数据所有权或数据保密要求高的医疗卫生单位可以采用分布存储、分布计算来解决。
并解决如下三个问题:
解决不能将数据集成到区域/市级以上数据中心的医疗卫生机构整合问题
满足许多无法通过数据集成来解决的应用需求的解决方案,比如,突发性流行病监控
同构数据中心网络极大地减低了一些应用需求对数据集中式存储的依赖,应用系统无须知道访问的数据是存储在本地数据中心,还是分布存储于智能节点,数据中心网络可以根据数据使用频度动态调整数据存储模式
(略).应用促发展的数据集成模式
以远程医疗为抓手,以分布式数据中心软件大互联模式,建设大健康信息共享平台,依托平台,发展远程医疗、双向转诊、家庭签约、健康咨询、健康管理等业务,以业务应用促进实时数据的生成,集成生命科学、人口基因等国家健康医疗大数据资源。同时,以大数据为基础,拓展服务渠道,延伸和丰富居民健康服务内容,培育发展健康新业态,促进健康产业发展。
(略).诊疗、影像、视频、支付、通讯一体化
平台联合银行等合作伙伴,面向各级医疗机构通过大区域卫生统一接口的方式,实现患者就医金融支付“一卡通”,实现患者就诊费用的实时电子托收及跨机构支付等非现金交易,大大提高了医疗机构收费结算效率,提高了患者的满意度。平台真正实现了诊疗、影像、视频、支付、通讯一体化。
(略).详细参数见下表:
一体化全民健康服务平台功能模块
类型 | 一级功能 | 二级功能 | 数量 | 单位 |
一、医疗服务体系 | 1、医院管理信息系统 | 1.1收费处管理子系统 1.2医护一体化管理子系统 1.3药房管理子系统 1.4药库管理子系统 1.5医技管理子系统 1.6财务报表管理子系统 1.7发票管理子系统 1.8系统管理子系统 | 1 | 套 |
2、电子病历管理信息系统 | 2.1医生工作站 2.2护士工作站 2.3质控工作站 2.4病历工作站 2.5基础字典管理 2.6病历模板管理 | 1 | 套 |
3、影像信息系统(RIS/PACS) | 3.1排队叫号管理 3.2检查登记管理 3.3诊断报告管理 3.4报告发放管理 3.5基础字典管理 3.6报告模板管理 3.7统计分析 | 1 | 套 |
4、实验室(检验科)信息系统 | 4.1标本采集管理 4.2标本签收管理 4.3报告发布管理 4.4报告单发放管理 4.5标本外送管理 4.6质控管理 4.7基础字典管理 | 1 | 套 |
5、体检管理信息系统 | 5.1体检登记管理 5.2体检医生站管理 5.3报告发布管理 5.4收费管理 5.5基础字典管理 | 1 | 套 |
6、物资管理信息系统 | 6.1物资入库管理 6.2物资出库管理 6.3设备维修管理 6.4物资库存管理 6.5基础字典管理 6.6统计表 | 1 | 套 |
7、血库管理信息系统 | 7.1血液入库管理 7.2血液出库管理 7.3血液库存管理 7.4血液回收管理 7.5血液报废管理 7.6血液使用管理 7.7基础字典管理 7.8统计报表 | 1 | 套 |
8、远程医疗信息系统 | 8.1远程门诊管理 8.2远程会诊管理 8.3远程教育管理 8.4远程排班管理 8.5基础字典管理 | 1 | 套 |
9、预约挂号信息系统 | 9.1医生排班管理 9.2号源管理 9.3预约挂号管理 9.4基础字典管理 9.5医院资讯管理 | 1 | 套 |
(略)、双向转诊信息系统 | (略).1转诊申请管理 (略).2转诊受理管理 (略).3回转申请管理 (略).4回转接收管理 (略).5转诊收费管理 (略).6基础字典管理 (略).7统计表 | 1 | 套 |
(略)、乡村一体化管理信息系统 | (略).1村医工作站 (略).2村药品管理 (略).3村医管理 (略).4考核管理 (略).5工作指导 (略).6培训管理 (略).7基础字典管理 | 1 | 套 |
二、公共卫生体系 | 1、健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 | 1.1档案管理 1.2统计分析 | 1 | 套 |
2、妇幼保健管理信息系统 | 2.1婚检登记管理 2.2孕期保健管理 2.3产前筛查管理 2.4住院分娩管理 2.5出生医学证明管理 2.6产后保健管理 2.7儿童保健管理 2.8幼儿园体检管理 2.9妇女病普查管理 2.(略)统计分析 | 1 | 套 |
3、慢病管理信息系统 | 3.1慢病确诊申请管理 3.2慢病确诊管理 3.3慢病日常管理 3.4失访人员管理 3.5归档人员管理 3.6统计分析 | 1 | 套 |
4、重性精神病管理信息系统 | 4.1日常管理 4.2个案管理 4.3行为异常调查管理 4.4出院病人管理 4.5应急医疗处置管理 4.6统计分析 | 1 | 套 |
5、计划免疫管理信息系统 | 5.1日常接种管理 5.2接种儿童查询管理 5.3预约管理 5.4基础字典管理 5.5统计分析 | 1 | 套 |
6、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服务系统 | 6.1传染病报告管理 6.2不良事件上报管理 | 1 | 套 |
三、计划生育服务体系 | 1、全员人口管理信息系统 | 1.1人口登记管理 1.2信息变更管理 1.3人员信息查询管理 1.4统计分析 1.5基础字典 | 1 | 套 |
2、流动人口管理信息系统 | 2.1流动人口登记管理 2.2统计分析 | 1 | 套 |
3、计生服务信息系统 | 3.1计划生育服务管理 3.2孕情追访管理 3.3不孕不育管理 3.4术后访孕管理 3.5节育节孕管理 | 1 | 套 |
四、医疗保障体系 | 1、新农合医疗信息系统 | 1.1参合人员管理 1.2补偿管理 1.3补偿单据管理 1.4统计分析 | 1 | 套 |
2、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管理信息系统 | 2.1参合人员管理 2.2补偿管理 2.3补偿单据管理 2.4统计分析 | 1 | 套 |
3、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管理信息系统 | 3.1参合人员管理 3.2补偿管理 3.3补偿单据管理 3.4统计分析 | 1 | 套 |
五、行政监管体系 | 1、基础医疗监管信息系统 | | 1 | 套 |
2、公共卫生监管信息系统 | | 1 | 套 |
3、计划生育监管信息系统 | | 1 | 套 |
4、医疗保障监管信息系统 | | 1 | 套 |
5、药械监管信息系统 | | 1 | 套 |
六、药械管理体系 | 1、药品招标管理信息系统 | | 1 | 套 |
2、药品交易管理信息系统 | | 1 | 套 |
3、药品配送管理信息系统 | | 1 | 套 |
4、药品监管信息系统 | | 1 | 套 |
七、健康产品(个人,含家庭IPTV) | 1、医疗健康APP(患者端) | 1.1我的医生 1.2我的家庭 1.3我的服务 1.4健康评估 1.5我的消息 1.6健康直通车 1.7一键急救 1.8个人中心 | 1 | 套 |
2、医疗健康APP(医生端) | 2.1我的患者 2.2处方管理 2.3档案管理 2.4随访管理 2.5保健指导 2.6我的消息 2.7个人中心 | 1 | 套 |
3、医疗健康管理中心(后台) | 3.1基础字典管理 3.2医生排班管理 3.3号源管理 3.4个人档案管理 3.5随访管理 3.6保健方案管理 3.7系统接口管理 | 1 | 套 |
八、其他系统(接口) | 1、银医支付管理信息系统 | | 1 | 套 |
2、费用结算管理信息系统 | | 1 | 套 |
3、基础医疗接口 | | 1 | 套 |
4、公共卫生接口 | | 1 | 套 |
5、银行接口 | | 1 | 套 |
6、短信接口 | | 1 | 套 |
7、市场监督登记接口 | | 1 | 套 |
8、税务电子发票接口 | | 1 | 套 |
9、公安、民政、工商、食药监等接口 | | 1 | 套 |
九、智慧医院 | 1、手术麻醉系统 | | 1 | 套 |
2、心电监护系统 | | 1 | 套 |
3、全员危急值管理系统 | | 1 | 套 |
4、预约分诊排队系统 | | 1 | 套 |
5、病案图文分析系统 | | 1 | 套 |
6、智能AI辅助诊疗系统 | | 1 | 套 |
7、移动护理系统 | | 1 | 套 |
8、静配中心管理系统 | | 1 | 套 |
9、抗菌药物管理系统 | | 1 | 套 |
(略)、临床数据中心 | | 1 | 套 |
(略)、患者(略)视图 | | 1 | 套 |
(略)、高危药品管理系统 | | 1 | 套 |
(略)、抗敏药物管理系统 | | 1 | 套 |
(略)、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系统 | | 1 | 套 |
(略)、危机值管理系统 | | 1 | 套 |
(略)、处方点评系统 | | 1 | 套 |
(略)、临床辅助决策系统(CDSS) | | 1 | 套 |
(略)、电子签名CA | | 1 | 套 |
(略)、门诊分诊导诊系统 | | 1 | 套 |
(略)、医技科室患者预约管理系统 | | 1 | 套 |
(略)、治疗科室患者预约管理系统 | | 1 | 套 |
(略)、DRG控费系统 | | 1 | 套 |
(略)、院内导航 | | 1 | 套 |
(略)、医技预约系统 | | 1 | 套 |
(略)、诊间支付 | | 1 | 套 |
(略)、床旁结算 | | 1 | 套 |
(略)、病历复印线上线下一体化 | | 1 | 套 |
(略)、自助机配套软件 | | 1 | 套 |
(略)、智能医废系统 | | 1 | 套 |
(略)、不良事件系统 | | 1 | 套 |
(略)、存所基本医疗服务 | | 1 | 套 |
(略)、计划免疫管理信息系统 | | 1 | 套 |
(略)、育龄妇女管理与服务信息系统 | | 1 | 套 |
(略)、医院信息系统统计分析 | | 1 | 套 |
(略)、合理用药系统 | | 1 | 套 |
(略)、决策管理系统 | | 1 | 套 |
(略)、客户关系管理系统 | | 1 | 套 |
(略)、病案邮寄系统 | | 1 | 套 |
(略)、院感管理系统 | | 1 | 套 |
(略)、康复系统 | | 1 | 套 |
(略)、重症监护系统 | | 1 | 套 |
(略)、临床路径系统 | | 1 | 套 |
(略)、HCRM系统 | | 1 | 套 |
(略)、处方流转 | | 1 | 套 |
(略)、共享中药房系统 | | 1 | 套 |
(略)、村所管理 | | 1 | 套 |
(略)、乡村医生培训 | | 1 | 套 |
(略)、物资管理 | | 1 | 套 |
(略)、库存管理 | | 1 | 套 |
(略)、乡村一体化管理 | | 1 | 套 |
(略)、综合汇总监测 | | 1 | 套 |
(略)、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信息系统 | | 1 | 套 |
(略)、统计分析 | | 1 | 套 |
(略)、管理中心 | | 1 | 套 |
(略)、移动查房系统 | | 1 | 套 |
十、即时通讯 | (略)、音视频 | | 1 | 套 |
(略)、即时通讯 | | 1 | 套 |
十一、药店系统 | 药店系统 | | 1 | 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