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新县才丰乡卫生院DR及机房配套防护材料采购项目(第二次)
项目概况
永新县才丰乡卫生院DR及机房配套防护材料采购项目(第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西省政府采购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略)年(略)月(略)日(略)点(略)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略)
采购需求:
|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 吉购(略)F(略) | (略)年卫生院药品零差价 | 1 | 批 | (略).(略)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 吉购(略)F(略) | 永新县才丰乡卫生院_其他公用运转支出 | 1 | 台 | (略).(略)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略)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略)年(略)月(略)日(略)点(略)分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略)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略)
五、开启:
(略)年(略)月(略)日(略)点(略)分 (北京时间)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响应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一个项目只能有一个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需将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参与投标的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制作到响应文件中。授权委托人在项目开、评标期间必须保持在线状态,随时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接收谈判小组的询问、澄清、谈判等信息,并在“系统相应窗口”中对相关内容及时回复(自相关内容发出起(略)分钟内完成回复,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否则视为放弃解释说明的权利且完全认可专家的意见。供应商回复时可将相关内容和回复意见等上传至“系统相应窗口”(具体操作以实时电子交易系统为准)。2.二次(最终)报价:(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