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新密市岳村镇人民政府乡道Y(略)线马沟至司家门公路改建工程施工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密市岳村镇人民政府乡道Y(略)线马沟至司家门公路改建工程施工监理项目已由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密市岳村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中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略)
2.2招标编号:(略)
2.3项目概况:(略)
2.4资金来源:(略)
2.5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施工一标段:(略)
施工二标段:(略)
监理标段:(略)
2.6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施工一标段:(略)
施工二标段:(略)
监理标段:(略)
2.7工期要求:(略)
2.8质量要求:(略)
2.9缺陷责任期:(略)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审计的(略)或(略)年度(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算起)财务报告);
3.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略)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
3.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3.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3.6施工一、二标段:(略)
3.7监理标段:(略)
3.8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后1小时(略)分内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企业的信用记录,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招标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略)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
3.(略)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略)
2.地点:(略)
3.方式:(略)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
2、地点:(略)
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新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地点信息
1、开标时间:(略)
2、开标地点:(略)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密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监督部门:(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略)年(略)月(略)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2 | 招标人 |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
1.1.4 | 项目名称 | 新密市岳村镇人民政府乡道Y(略)线马沟至司家门公路改建工程施工监理项目 |
1.1.5 | 建设地点 | 新密市岳村镇 |
1.1.6 | 项目建设规模 | 项目起点位于岳村镇马沟村,与S(略)平面交叉,起点桩号K0+(略),终点位于岳村镇司家门村,与S(略)平面交叉,终点桩号K3+(略),项目全长3.(略)公里。 |
1.1.7 | 计划工期 | (略)日历天 |
1.2.1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监理服务期限 | 本项目施工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过程监理工作 |
1.3.2 | 质量控制目标 | 合格 |
1.3.3 | 安全控制目标 | 不发生安全事故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 | 资质要求:(略) 财务要求:(略) 项目总监资格要求:(略) 其他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略)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4、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后1小时(略)分内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企业的信用记录,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招标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
1.(略).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1.(略) | 分包 | 不允许 |
1.(略) | 偏离 | 不允许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如有)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时间:(略) 形式:(略) |
2.2.2 | 澄清招标文件的时间 | 投标截止之日(略)日前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 招标文件澄清文件发出(略)小时内 |
2.3.1 | 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 | 投标截止之日(略)日前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 招标文件澄清文件发出(略)小时内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它资料 | 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他资料 |
3.2.3 | 最高限价 (招标控制价) | 监理标段:(略) |
3.2.4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不得超出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 |
3.3.1 | 投标有效期 | (略)日历天(投标截止之日起)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监理标段:(略) 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略) 2、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转账需备注某某项目某某标段保证金,项目名称过长可备注简称)。 3、保证金缴纳绑定,请登录新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查看办事指南栏目下的常见问题解答中的《保证金缴纳 及 绑 定 操 作 指 南 》 或 直 接 登 录http:(略) 3、各潜在投标人请按照线上保证金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否则将影响投标活动。 4、投标保证金提交绑定截止日期:(略) |
3.5.2 | 近年审计报告的年份要求 | 提供经审计的(略)或(略)年度(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算起)财务报告 |
3.5.3 | 近年完成的类似监理项目的年份要求 | (略)年1月1日以来 |
3.5.5 |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 (略)年1月1日以来 |
3.6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3.7.3 | 签字和(或) 盖章要求 | (1)所有要求投标人加盖公章的地方均用投标人的CA锁进行电子签章。 (2)所有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地方均用法定代表人的CA锁进行电子签章。 |
3.7.4 | 投标文件份数及其他要求 |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壹份(在新密市公共资源中心交易系统指定位置上传) |
4.1.1 | 投标截止时间 | (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北京时间) |
4.1.2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1、新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须到达开标现场,解密时间为(略)分钟) 2、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新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中加密上传;未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 3、请投标人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完整性。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略) 开标地点:(略) |
5.2 | 开标程序 | 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新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确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响应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2、开标前,招标代理机构将会同相关人员进行验标(检查网上招标系统正常与否),确认无误后开标。开标时,各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对本单位的加密电子响应文件远程解密。 3、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不影响程序继续进行。 提示:(略)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负责组建,由招标人代表1人和评标专家4人,共5人组成,其中经济、技术专家不应少于总人数三分之二;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略) |
7.1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略) |
(略) |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略).1 | 中标公示 |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公示期:(略) |
(略).2 | 知识产权 |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
(略).3 | 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 | 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8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
(略).4 | 同义词语 |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标准条件”、“专用条件”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委托人”和“监理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 |
(略).5 | 解释权 |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条件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
(略).6 | 监 督 |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
(略).7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略) |
(略).8 |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 招标人若发现评标委员会推举的中标候选人有借用资质、虚假投标或造假等行为时,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情节严重的,招标人将上报有关监督部门取消其在新密境内三年的投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
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及所属行业 所属行业为:(略) 划定标准为:(略) |
付款方式:(略) |
为增加地方税收,中标单位原则上在施工地缴纳各种税款。 |
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 |
其它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
1、总则
1.1招标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监理进行招标。
1.1.2招标人:(略)
1.1.3招标代理机构:(略)
1.1.4招标项目名称:(略)
1.1.5项目建设地点:(略)
1.1.6项目建设规模:(略)
1.1.7计划工期:(略)
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略)
1.2.2 资金落实情况:(略)
1.3 监理服务期限、质量控制目标和安全控制目标
1.3.1 监理服务期限:(略)
1.3.2 质量控制目标:(略)
1.3.3 安全控制目标:(略)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略)
(2)财务要求:(略)
(3)项目总监资格要求:(略)
(4)其他要求:(略)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 3.5 款的规定。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略))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略))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略))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略))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
((略))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略))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略))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略) 投标预备会
1.(略).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略).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略).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略) 分包
不允许分包。
1.(略) 偏离
不允许。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略)天前在原招标公告发布媒介发布变更公告,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略)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略)天前,招标人在原招标公告发布媒介发布变更公告。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略)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开标一览表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
4、投标保证金
5、资格审查资料
6、项目管理机构
7、其他材料
8、监理大纲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2 投标报价
3.2.1投标人应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填写。
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4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略)天。
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 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
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规定
3.6备选投标方案
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监理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监理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委托人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电子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盖单位章。
3.7.4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壹份(在新密市公共资源中心交易系统指定位置上传)。
3.7.5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投标人登录新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在“组件下载”中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其他相关软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请参考《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投标人操作手册(投标人)》,http:(略)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分别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
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名字为:(略)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递交
4.1.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成功上传至新密市公共资源中心交易系统指定位置。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4.1.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略)
4.1.3 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
5.2 开标程序
详见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http:(略)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指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
7.3 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4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
7.4.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略)%。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4.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4.1 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 签订合同
7.5.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按照新密市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时间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5.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在评标期间,出现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情形的;
(3)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 纪律和投诉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
(略).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略)
第三章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符合“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2.1.2 | 资格评审 标准 | 资质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财务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项目总监 资格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监理服务期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质量控制目标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安全控制目标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不高于招标控制价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略)分) | 投标报价:(略) 监理大纲:(略) 其他因素:(略)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本项目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为无效标: 1、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报价为有效投标人报价; 2、评标基准价=通过审查的投标报价(若有效投标报价少于等于5家,则是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报价多于5家时则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的算术平均值(保持小数点后两位)。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略)%×(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2.2.4(1) | 投标报价 | ((略)分) | 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略)分; 2.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的,按每再高于1%扣1分的比例从基本分(略)分基础上扣分,扣完为止; 3.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的,按每再低于1%加1分的比例在基本分(略)分基础上加分,最多得满分; 4.低于评标基准价5%时(不含5%),按每再低1%在(略)分的基础上扣2分的比例进行扣分,扣完为止。 5.不足1%按照内插法计算。 |
2.2.4(2) | 监理大纲 | ((略)分) | 重点、难点分析及监理工作总体计划 (4分) | 对重点、难点分析及监理工作总体计划科学、合理,分析,计划措施有力,有针对性的得4分; |
分析,计划可行、一般的得2分; |
分析,计划不到位,无针对性的得1分。 |
原材料质量控制(4分) | 对原材料质量控制的措施和方法科学、合理,措施和方法有力,有针对性的得4分; |
措施,方法可行、一般的得2分; |
措施,方法不到位,无针对性的得1分。 |
质量控制事前控制(4分) | 对质量控制事前控制的措施和方法科学、合理,措施和方法有力,有针对性的得4分; |
措施,方法可行、一般的得2分; |
措施,方法不到位,无针对性的得1分。 |
质量控制事中控制(4分) | 对质量控制事中控制的措施和方法科学、合理,措施和方法有力,有针对性的得4分; |
措施,方法可行、一般的得2分; |
措施,方法不到位,无针对性的得1分。 |
质量控制事后控制(4分) | 对质量控制事后控制的措施和方法科学、合理,措施和方法有力,有针对性的得4分; |
措施,方法可行、一般的得2分; |
措施,方法不到位,无针对性的得1分。 |
保证旁站监理措施(4分) | 对工程旁站监理部位(过程)设置合理,旁站监理措施,包括各关键部位科学、合理,措施有力,有针对性的得4分; |
措施可行、一般的得2分; |
措施不到位,无针对性的得1分。 |
进度控制 (4分) | 对进度控制的监理工作内容、程序、方法和措施,进度控制的监理工作措施详细,技术措施、组织措施、经济措施、合同措施齐全;对影响项目进度的主要因素进行分析,并提供有针对性的,切实可行的监理措施的得4分; |
措施,方法可行、一般的得2分; |
措施,方法不到位,无针对性的得1分。 |
安全、文明管理的措施和方法(4分) | 对安全、文明管理的监理工作方法和措施,包括技术措施、组织措施、经济措施、合同措施齐全的得4分; |
措施,方法可行、一般的得2分; |
措施,方法不到位,无针对性的得1分。 |
投资控制 (4分) | 对投资控制的监理措施,包括技术措施、组织措施、经济措施、合同措施的得4分; |
措施,方法可行、一般的得2分; |
措施,方法不到位,无针对性的得1分。 |
工程计量支付及变更控制 (4分) | 对工程计量支付、工程变更控制的管理方法和措施科学、合理,措施,方法有力,有针对性的得4分; |
措施,方法可行一般的得2分; |
措施,方法不到位,无针对性的得1分。 |
费用索赔管理 (4分) | 对费用索赔的管理方法和措施科学、合理,措施,方法有力,有针对性的得4分; |
措施,方法可行一般的得2分; |
措施,方法不到位,无针对性的得1分。 |
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的措施和方法(4分) | 对合同、信息管理的监理工作原则、程序和方法,监理措施科学、合理,措施,方法有力,有针对性的得4分; |
措施,方法可行一般的得2分; |
措施,方法不到位,无针对性的得1分。 |
施工阶段交通组织管理方案 施工阶段交通组织管理方案(4分) | 对施工阶段建议交通组织方案编制;施工阶段交通组织方案的建议科学、合理,方案有力,有针对性的得4分; |
方案可行一般的得2分; |
方案不到位,无针对性的得1分。 |
工作协调的措施和方法 (4分) | 对项目工作协调的工作内容、原则和程序措施和方法科学、合理,措施,方法有力,有针对性的得4分; |
措施,方法可行一般的得2分; |
措施,方法不到位,无针对性的得1分。 |
竣工验收阶段工程监理方案 (4分) | 对竣工验收阶段工程监理工作内容,竣工验收阶段工程监理工作方法、程序科学、合理,方案有力,有针对性的得4分; |
方案可行一般的得2分; |
方案不到位,无针对性的得1分。 |
保修阶段工程监理方案 (4分) | 对保修阶段工程监理工作内容,保修阶段工程监理工作方法、程序科学、合理,方案有力,有针对性的得4分; |
方案可行一般的得2分; |
方案不到位,无针对性的得1分。 |
以上各分项内容如有缺项,相应项目得0分。 |
2.2.4(3) | 其他因素 | (6分) | 服务承诺 (6分) | (1)投标人在接到监理工作任务时,积极配合委托人工作,投入充足人员、设备,保证监理服务质量的承诺和措施(2分,具体评分档次如下) (2)帮助委托人做好各项协调工作,协助办理各种手续,减轻委托人工作负担,保证项目管理规范的承诺和措施。(2分,具体评分档次如下) (3)在工程管理过程中,不更换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各主要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等主要人员及施工期间常驻工地的承诺(2分,具体评分档次如下) 注:(略) 一档:(略) 二档:(略) 三档:(略) 各分项内容如有缺项,相应项目得0分。 |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略)
2.1.2. 资格评审标准:(略)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略)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 投标报价:(略)
(2) 监理大纲:(略)
(3) 其他因素:(略)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略)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略)
2.2.4评分标准
(1)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略)
(2) 监理大纲评分标准:(略)
(3)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略)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无效处理:
(1) 第二章“总则”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 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 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 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 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每个投标人最终得分为各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3.5评标依据:
3.5.1、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评标时,评标委员会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GF-(略)-(略))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第一部分协议书
委托人(全称):新密市岳村镇人民政府
监理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新密市岳村镇人民政府乡道Y(略)线马沟至司家门公路改建工程施工监理项目;
2. 工程地点:新密市岳村镇;
3. 工程规模:;
4. 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二、词语限定
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 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3. 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4. 专用条件;
5. 通用条件;
6. 附录,即:
附录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附录B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身份证号码: ,注册号:。
五、签约酬金
签约酬金(大写):(¥ )。
包括:
1. 监理酬金:。
2. 相关服务酬金:。
其中:
(1)勘察阶段服务酬金:。
(2)设计阶段服务酬金:。
(3)保修阶段服务酬金:。
(4)其他相关服务酬金:。
六、期限
1. 监理期限:
自年 月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2. 相关服务期限:
(1)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月 日止。
(2)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月 日止。
(3)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月 日止。
(4)其他相关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月 日止。
七、双方承诺
1. 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
2. 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
八、合同订立
1. 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2. 订立地点:。
3. 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
份。
委托人: (盖章) 监理人: (盖章)
住所:(略)住所:(略)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的代理人:(签字) 的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第二部分 通用条件
详见“(GF-(略)-(略))建设工程监理合同”通用合同条款
第三部分 专用条件
1. 定义与解释
1.2 解释
1.2.1 本合同文件除使用中文外,还可用。
1.2.2 约定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为:。
2. 监理人义务
2.1 监理的范围和内容
2.1.1 监理范围包括:。
2.1.2 监理工作内容还包括:。
2.2 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
2.2.1 监理依据包括:。
2.2.2 相关服务依据包括:。
2.3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
2.3.4 更换监理人员的其他情形:。
2.4 履行职责
2.4.3 对监理人的授权范围:。
在涉及工程延期 天内和(或)金额 万元内的变更,监理人不需请示委托人即可向承包人发布变更通知。
2.4.4 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调换其人员的限制条件:。
2.5 提交报告
监理人应提交报告的种类(包括监理规划、监理月报及约定的专项报告)、时间和份数:。
2.7 使用委托人的财产
附录B中由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的所有权属于: 。
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终止后天内移交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移交的时间和方式为:。
3. 委托人义务
3.4 委托人代表
委托人代表为:。
3.6 答复
委托人同意在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
4. 违约责任
4.1 监理人的违约责任
4.1.1监理人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
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4.2 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4.2.3 委托人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确定:
逾期付款利息=当期应付款总额×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拖延支付天数
5. 支付
5.1 支付货币
币种为:,比例为: ,汇率为: 。
5.3 支付酬金
正常工作酬金的支付:
支付次数 | 支付时间 | 支付比例 | 支付金额(万元) |
首付款 | | | |
第二次付款 | | | |
第三次付款 | | | |
…… | | | |
最后付款 | | | |
6. 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
6.1 生效
本合同生效条件:。
6.2 变更
6.2.2 除不可抗力外, 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
附加工作酬金=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
6.2.3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
附加工作酬金=善后工作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
6.2.5 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按下列方法确定:(略)
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工程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额×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6.2.6 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按减少工作量的比例从协议书约定的正常工作酬金中扣减相同比例的酬金。
7. 争议解决
7.2 调解
本合同争议进行调解时,可提交进行调解。
7.3 仲裁或诉讼
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种方式:
(1)提请 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2)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 其他
8.2 检测费用
委托人应在检测工作完成后 天内支付检测费用。
8.3 咨询费用
委托人应在咨询工作完成后 天内支付咨询费用。
8.4 奖励
合理化建议的奖励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为:
奖励金额=工程投资节省额×奖励金额的比率;
奖励金额的比率为%。
8.6 保密
委托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监理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第三方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8.8著作权
监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的限制条件:。
9. 补充条款
。
附录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A-1 勘察阶段:。
A-2 设计阶段:。
A-3 保修阶段:。
A-4 其他(专业技术咨询、外部协调工作等): 。
附录B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B-1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
名称 | 数量 | 工作要求 | 提供时间 |
1. 工程技术人员 | | | |
2. 辅助工作人员 | | | |
3. 其他人员 | | | |
| | | |
B-2 委托人提供的房屋
名称 | 数量 | 面积 | 提供时间 |
1. 办公用房 | | | |
2. 生活用房 | | | |
3. 试验用房 | | | |
4. 样品用房 | | | |
| | | |
用餐及其他生活条件 | |
B-3 委托人提供的资料
名称 | 份数 | 提供时间 | 备注 |
1. 工程立项文件 | | | |
2. 工程勘察文件 | | | |
3. 工程设计及施工图纸 | | | |
4. 工程承包合同及其他相关合同 | | | |
5. 施工许可文件 | | | |
6. 其他文件 | | | |
| | | |
B-4 委托人提供的设备
名称 | 数量 | 型号与规格 | 提供时间 |
1. 通讯设备 | | | |
2. 办公设备 | | | |
3. 交通工具 | | | |
4. 检测和试验设备 | | | |
| | | |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监理标段
投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略)
投标 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日
目录
一、投标函及开标一览表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授权委托书
四、投标保证金
五、资格审查资料
六、项目管理机构
七、其他材料
八、监理大纲
一、投标函及开标一览表
(一)投标函
致: (招标人)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监理标段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小写)元的投标报价,监理服务期限: ,按合同约定完成监理工作。
2. 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开标一览表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
(4)投标保证金
(5)资格审查资料
(6)项目管理机构
(7)其他材料
(8)监理大纲
投标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
3.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
4.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6. (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
电话:
邮政编码:
年月 日
(二)开标一览表
金额单位:(略)
项目名称 | |
标段名称 | 监理标段 |
投 标 人 | |
投标总报价 | 大写:(略) |
质量控制目标 | |
监理服务期限 | |
安全控制目标 | |
投标有效期 | |
项 目 总 监 | | 注册监理工程师编号 | |
服务承诺内容 | (本页不够时可另附) |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 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略)
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三、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 修改 (项目名称)监理标段的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均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至本项目结束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略)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授权委托人):
年 月日
四、投标保证金
附投标人基本账户信息复印件或扫描件及投标保证金有效支付凭证的复印件或扫描件或银行保函及绑定截图扫描件
五、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 电 话 | |
传 真 | | 网 址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 技术职称 |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 技术职称 | | 电话 | |
企业监理资质证书 | 类型:(略) |
营业执照号 | | 员工总人数: |
注册资本 | | 其中 | 高级职称人员 | |
成立日期 | | 中级职称人员 | |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 | 技术人员数量 | |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 | 各类注册人员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
| | | | | | | | | | |
备注:(略)
2.提供经审计的(略)或(略)年度(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算起)财务报告;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略)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格式自拟);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信用查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二)近年完成的类似监理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委托人名称 | |
委托人地址 | |
委托人电话 | |
合同价格 | |
监理服务周期 | |
监理内容 | |
总监理工程师 | |
项目描述 | |
备注 | |
备注:(略)
(三)正在监理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委托人名称 | |
委托人地址 | |
委托人电话 | |
签约合同价 | |
监理服务期限 | |
监理内容 | |
总监理工程师 | |
项目描述 | |
备注 | |
备注:(略)
六、项目管理机构
(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备注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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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 | | |
(二)主要人员简历表
“主要人员简历表”中的项目总监应附身份证、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有效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身份证、执业证或上岗证扫描件。
姓 名 | | 年 龄 | | 执业资格证书(或上岗证书)名称 | |
职 称 | | 学历 | | 拟在本项目任职 | |
工作年限 | | 从事监理工作年限 | |
毕业学校 |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
主要工作经历 |
时 间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 担任职务 |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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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监理部投入的检测设备、仪器表
序号 | 仪器设备名称 | 型号规格 | 数量 | 国别 产地 | 制造 年份 | 租赁/自有 | 用途 | 备注 |
1 | 通讯设备 | | | | | | | |
1.1 | | | | | | | | |
…… | | | | | | | | |
2 | 照相设备 | | | | | | | |
2.1 | | | | | | | | |
…… | | | | | | | | |
3 | 电算设备 | | | | | | | |
3.1 | | | | | | | | |
…… | | | | | | | | |
4 | 交通设备 | | | | | | | |
4.1 | | | | | | | | |
…… | | | | | | | | |
5 | 检测设备 | | | | | | | |
5.1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七、其他材料
(一)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我公司承诺:
在招标活动中,我公司保证做到:
一、公平竞争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二、杜绝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不向国家工作人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评审专家及亲属提供礼品礼金、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资助费、宣传费、宴请;不为其报销各种消费凭证,不支付其旅游、娱乐等费用。
三、若出现上述行为,我公司及参与投标的工作人员愿意接受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的处罚。
投标人:(略)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二)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略);(略)(略);(略)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略)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略)
日期:(略)
(三)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略)年1月1日以来)
(四)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它材料
八、监理大纲
(格式自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