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名竞租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意向承租方近三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近一年未受过相关行政处罚的承诺函(报名时提交)。 3.报名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略)元(公告期内须到达产交所指定账户),竞租保证金在确定为承租方后用于支付交易服务费(保证金多退少补),扣除交易服务后如有剩余保证金,待双方签订合同后无息退还;如未竞得,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4.确认为承租方后5个工作日内按招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范本签订租赁合同,若在5 个工作日内不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视为违约。5.成交后,承租方按最终竞得价交纳租金和租赁押金至招租方指定账户。 6.土地用途用于种养殖业,配套澄迈县仁兴戒毒康复产业园项目建设,帮助澄迈籍解除戒毒的康复人员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康复教育及社会适应能力训练,帮助戒毒康复人员更好的回归社会,不得改变土地原貌,不得从事其他经营行业。 7.招租方负责清场工作(不包含地上建筑物和附属物及配套设施)。自合同履行之日起,凡涉及用水、用电相关问题均由新承租方负责办理,费用由新承租方承担。 8.在租赁期内,若因承租方生产经营,影响其他业主(人员),造成业主(人员)投诉、赔偿或行政部门罚款等相关责任和损失由承租方承担9.在租赁期内,承租方负责对防火防盗、门前三包、场内外卫生、综合治理、生产安全及环境保护等工作,如相关部门检查各项指标未达到标准所造成的处罚,均由承租方承担。 (略).未经招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将承租标的转租、转让、转借或调换使用。 (略).其他未尽事宜按《租赁合同》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