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城街道高富二路以西、广明高速以北地块((略).(略)亩)场地平整工程
第一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略)
原定开标时间:(略)
一、澄清修改内容
1、现就《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略)页,“附件1:(略)
原内容: | 修改为: |
三、缺陷责任期 工程缺陷责任期为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 | 三、缺陷责任期 工程缺陷责任期为3 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 |
二、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未改变。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2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 标 人:(略) | 招标代理机构:(略) |
地 址:(略) | 地 址:(略) |
联 系 人:(略) | 联 系 人:(略) |
电 话:(略) | 电 话:(略) |
(略)年 (略)月 (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