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邑县妇幼保健院新院建设项目
中心供氧等专项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平邑县妇幼保健院新院建设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对该新院建设项目中心供氧等专项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略)
2、招标范围:(略)
3、资金来源:(略)
4、标段划分:(略)
5、计划工期:(略)
6、质量要求:(略)
7、项目编号:(略)
8、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C2级及以上)?、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中心供氧系统及中心吸引系统);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投标单位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记录证明及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略)
2、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交易平台提交并同时发送电子版(***.word格式及加盖单位章扫描件***.pdf或***.jpg格式)至电子邮箱lyhygszb@(略).com。招标代理机构于交易平台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交易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填写投标信息、未获取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或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3、获取招标文件时间:(略)
五、《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
按照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临公管办〔(略)〕3号)的要求,投标单位在参与投标时,按照招标文件约定提供《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免缴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获得减免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免除违法、违规、缔约责任,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使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各投标企业按要求制作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不再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再使用纸质标书,各投标企业的委托代理人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投标截止时间及不见面开标系统注意事项:
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必须在不见面开标系统页面
(http:(略)
2、关于不见面开标的操作请参照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略)
3、投标截止日期:(略)
4、开标日期:(略)
5、地点:(略)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jy.linyi.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8.1招标人:(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8.2代理机构名称:(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8.3 监督部门:(略)
电话:(略)
邮箱:(略)
地址:(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