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7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略)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略)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略)
第六章 图纸...................................................................................................................... (略)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略)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略)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开封火车站站前综合交通枢纽工程配套基础设施电力排管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投资项目统一代码:(略)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略)
2.2项目编号:(略)
2.3项目概况:(略)
2.4建设地点:(略)
2.5投资金额:(略)
2.6标段划分:(略)
施工标段:(略)
2.7质量要求:(略)
2.8计划工期: (略) 日历天;
2.9招标范围:(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略)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继续教育证(按要求需要进行继续教育的建造师提供);项目经理不得存在其他在施在建项目(出具无在建承诺书;若工程项目经理承担的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以及其他符合规定的情形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可视为无在建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提交的不予认可);
3.4 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安全员等项目主要人员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及近三个月按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新聘用的人员从聘用之日起算)。
3.5 业绩要求:
投标人(略)年(略)月(略)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过至少一项施工合同金额在(略)万元(含)以上的类似电力排管施工或市政道路(含电力排管)工程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公示网页版截图、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标公示网站应是政府招标职能部门官方网站);
拟派项目经理(略)年(略)月(略)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过至少一项施工合同金额在(略)万元(含)以上的类似电力排管施工或市政道路(含电力排管)工程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公示网页版截图、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标公示网站应是政府招标职能部门官方网站);
注:(略)
3.6财务要求:(略)
3.7信誉要求:(略)
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禁止参与该项目投标,需提供网上查询截图(查询对象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查询渠道:(略)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信息);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获取
4.1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获取。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略)
4.3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凭 CA 密钥登录会员系统,在“组件下载”中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4请潜在投标人、供应商时刻关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公司CA密钥推送消息,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可打开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略)
4.5CA密钥办理关注中心网站-工作动态-重要通知相关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人只需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略)
5.3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略)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时间:(略)
6.2地点:(略)
6.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略)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7.发布公告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地 址:(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地 址:(略)
监督部门:(略)
联系电话:(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1.1.2 | 招标人 | 招 标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人:(略) 电 话:(略)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机构:(略) 联 系人:(略) 电 话:(略) 地 址:(略) |
1.1.4 | 项目名称 | 开封火车站站前综合交通枢纽工程配套基础设施电力排管工程 |
1.1.5 | 建设地点 | 魏都路以南、新站房以北、中山东路以东、解放路以西地块,以及魏都路(中山东路-铁北街) |
1.2.1 | 资金来源 | 政府专项债 |
1.2.2 | 出资比例 | (略)% |
1.2.3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招标范围 |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
1.3.2 | 计划工期 | (略)日历天 |
1.3.3 | 质量要求 | 合格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和能力 |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继续教育证(按要求需要进行继续教育的建造师提供);项目经理不得存在其他在施在建项目(出具无在建承诺书;若工程项目经理承担的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以及其他符合规定的情形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可视为无在建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提交的不予认可); 4、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安全员等项目主要人员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及近三个月按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新聘用的人员从聘用之日起算)。 5、 业绩要求: 投标人(略)年(略)月(略)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过至少一项施工合同金额在(略)万元(含)以上的类似电力排管施工或市政道路(含电力排管)工程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公示网页版截图、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标公示网站应是政府招标职能部门官方网站); 拟派项目经理(略)年(略)月(略)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过至少一项施工合同金额在(略)万元(含)以上的类似电力排管施工或市政道路(含电力排管)工程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公示网页版截图、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标公示网站应是政府招标职能部门官方网站); 注:(略) 6、财务要求:(略) 7、信誉要求:(略) 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禁止参与该项目投标,需提供网上查询截图(查询对象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查询渠道:(略)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信息);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1.9.1 | 踏勘现场 | 不统一组织,各单位自行踏勘 |
1.(略).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1.(略).2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 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略)天前 |
1.(略).3 | 招标人澄清的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略)天前 |
1.(略) | 分包 | (略);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 |
1.(略) | 偏离 | 不允许下列重大偏离: 经评标委员会审查后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能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应认定为无效标(即废标):(略) 1.工程量清单没有按要求加盖投标人签章和相关专业造价师(或造价员)证章的; 2.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文件中载明的质量等级达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等级; 4.投标文件附加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5.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欺诈、威胁、以行贿手段或其他弄虚作假方式谋取中标、采取可能影响评标公正性的不正当手段的; 6.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但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 7.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和电子保函的; 8.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投标申请时不一致的; 9.投标行为违反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 (略).硬件特征码与其他公司一致的。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媒介发布为准。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答疑或补充文件在解释顺序方面优于该类文件之前的文件。当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答疑或补充件对同一内容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 时间:(略) (略) 日 《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系统内提出 |
2.2.2 | 投标截止时间 | (略)年 8 月 (略) 日 9 时 (略)分(北京时间)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 自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变更等在相关网站发布起,即默认为投标人收到。 |
2.2.4 | 投标截止时间 | (略)年8月(略)日(略)时(略)分 |
2.3.1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 形式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媒介发布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 自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变更等在相关网站发布起,即默认为投标人收到。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交的澄清、修改及补充资料。 |
3.2.4 | 招标控制价 | 招标控制总价(含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增值税、暂列金额、暂估价): 小写:(略) 大写:(略) 招标控制价(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增值税、暂列金额、暂估价); 小写:(略) 大写:(略) 安全文明施工费(含扬尘治理费): 小写:(略) 大写:(略) 规费: 小写:(略) 大写:(略) 增值税: 小写:(略) 大写:(略) 暂列金额: 小写:(略) 大写:(略) 暂估价: 小写:(略) 大写:(略) 分部分项工程费: 小写:(略) 大写:(略) 措施项目费(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 小写:(略) 大写:(略) 其他项目费: 小写:(略) 大写:(略) 注:(略) |
3.3.1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截止时间起(略)日历天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略)壹拾捌万元整(¥(略).(略) 元)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略) 注:(略)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投标人无需现场办理退还手续,可自行查询是否到账。 2.电子保函:(略) 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投标人无需现场办理退还手续,可自行查询是否到账。 4.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
3.4.4 |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 1.中标人拒绝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2.中标人或投标人要求修改、补充和撤销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或要求更换招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的实质性内容; 3.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
3.5.2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略)、(略)、(略)年度 |
3.5.3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 (略)年1月1日以来至今 |
3.5.6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 (略)年1月1日以来 |
3.6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3.7.3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单位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个人电子签章或签名。 备注: 1、电子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清晰扫描件,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文件采用企业和个人数字证书,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以及投标文件签章及内容均应符合格式要求,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2、本招标文件中要求加盖的个人电子签章指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个人电子签章,具体要求详见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
3.7.4 | 投标文件份数 |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壹份(在系统指定位置上传)。 |
4.2.2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略) |
4.2.4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略) 开标地点:(略)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略)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
5.2 | 开标程序 | 实行网上开标。 1、登陆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解密投标文件。 投标人代表不到开标现场,应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使用CA密钥对其电子投标文件完成远程解密。否则,投标人自行承担其投标文件不能开标的责任。(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略)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2、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部分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开标会议可以继续进行。一个标段解密的投标文件不足三家时该标段不再继续进行。 3、开标会议结束,各投标人可在开标会议过程中至开标会议结束后5分钟之内对开标会议开标过程涉及内容提出质疑,否则视为对开标过程涉及内容会议无异议。 提示: 1.各投标人从参与项目开始至结束,应时刻关注电子交易系统中的项目进度和状态,留意变更公告等内容,特别是项目开标后,评审小组向投标人提出的澄清要求、报价要求等,投标人应自系统发出(略)分钟(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内回复。错过重要信息或超过(略)分钟回复者,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2.相关不见面操作流程详见“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要通知”。 3.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操作流程按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略) 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略) |
7.1 | 定标方式 |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和数量推荐定标候选人。定标过程在收到评标报告后(略)日内完成。 |
7.2 | 定标候选人公示媒介 | 通过《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 |
7.3 | 中标通知书 | 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协同招标人和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
7.4 | 履约担保 |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供履约保证金: (略);要求提供 履约担保的形式:(略) 履约担保的金额:(略) 履约保证金递交时间:(略) |
7.5 | 签订合同 | 按《中标通知书》约定时间(无约定时,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略)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
9 | 监督部门 | 开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略)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略).1 | 投标文件要求 |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开标现场不再提供纸质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略) |
(略).2 | 招标代理服务费:(略)
|
(略).3 | 质疑或异议的递交 | 质疑(异议)、投诉统一实行线上提交。线上质疑(异议)、投诉通过登录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网址:(略) |
(略).4 | 解释权 | 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招标人和招标人委托的代理公司,其他未尽事项参考现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相关文件执行。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部分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在招标投标和评标阶段的优先解释顺序如下:(略) |
(略).5 | 投标人应独立制作、修改和上传投标文件,并承担因“硬件特征码一致”所造成的不良后果。对于被认定为“硬件特征码一致”的投标人,禁止其一年内在开封行政区域内参与招投标活动并在网上予以通报。 |
(略).6 | 特别提醒 | 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和盖单位电子签章。 2、请投标人在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 3、请投标人时刻关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公司CA密钥推送消息。 4、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之前,按程序完成投标保证金绑定。 6、投标人应按开标程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 备注:(略) 7、各投标(响应)人从参与项目交易开始至项目交易活动结束止,应时刻关注电子交易系统中的项目进度和状态,特别是项目评审期间。由于自身原因错过变更通知、文件澄清、报价响应(自系统发起(略)分钟内做出)等重要信息的,后果由投标(响应)人自行承担。 8、投标人必须承诺独立制作、修改和上传投标文件,因“硬件特征码一致”所造成的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略).7 | 同义词语 |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合同条款”、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采购人”与“招标人”含意相同;“投标人”与“供应商”含意相同;“招标代理机构”与“采购代理机构”或“代理机构”含意相同。 |
(略).8 | 未尽事宜 |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
备注: 1、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中提供提供的相关证件及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评标时不要求提供原件但扫描件均需加盖企业电子签章。若有不实将视为弄虚作假、恶意投标,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的投标/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2、当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与投标人须知总则内容不一致时,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
1.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略)
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略)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略)
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略)
1.1.6 标段划分:(略)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略)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略)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略)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略)
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略)
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略)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和能力。
(l)资质条件:(略)
(2)财务要求:(略)
(3)业绩要求:(略)
(4)信誉要求:(略)
(5)项目经理资格:(略)
(6)其他要求:(略)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略))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略))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略))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略) 投标预备会
1.(略).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略).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略).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略) 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1.(略) 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2.1.1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图纸;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2.1.2根据本章第1.(略) 款、第2.2 款和第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通过《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系统内提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略)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略)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自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变更等在相关网站发布起,即默认为投标人收到。
2.2.4 投标截止时间:(略)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在投标截止时间(略)天前,招标人可以公告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略)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自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变更等在相关网站发布起,即默认为投标人收到。
3.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应包括的内容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2 投标报价
3.2.1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投标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3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4.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转账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无需现场办理退还手续,可自行查询是否到账。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4有下列情形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中标人拒绝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2.中标人或投标人要求修改、补充和撤销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或要求更改招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的实质性内容;
3. 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副本的扫描件。
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扫描件(如有),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 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各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投标文件应按照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加盖电子签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递交
4.1.1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4.1.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略)
4.1.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1.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2.1在本章第2.2.4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2.2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时间和地点:(略)
4.2.3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4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略)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无需到现场开标,只需在投标截止后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电子文件解密。
5.2开标程序
1.开标程序
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
3.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4.主持人点击“开标”,解密开始倒计时。
5.投标人对所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略)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6.公开开标信息。
7.解密时间结束后5分钟质疑时间,无投标人提出异议,开标结束。
5.3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确定方式及数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标
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合同授予
7.1定标方式
7.1.1定标方式:(略)
7.2 定标候选人公示媒介:(略)
7.2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3履约担保
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
7.4签订合同
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略)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中标人还应当对其予以赔偿。
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8.2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纪律和监督
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定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定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略).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略)
第三章 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2.1.1 | 形式 评审 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文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以及投标文件签署、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格式要求,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投标报价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2.1.2 | 资格 评审 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规定 |
项目经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规定 |
主要人员社保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规定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规定 |
财务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规定 |
信誉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规定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规定 |
2.1.3 | 响应性评审 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1项规定 |
工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项规定 |
工程质量 | 合格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截止时间起(略)日历天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项规定。 |
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 符合工程量清单的规定及要求 |
投标总(报)价 | 不超过招标控制价。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2.1 商务标评审 | 商务标评审 | 各单项工程造价之和等于总报价;安全文明施工费、增值税、规费根据省计价依据规定计算;暂列金、专业工程暂估价与招标人价格一致;否则不合格。 |
2.2.2 技术标 评审 | 内容完整性 | 技术标的主要内容具有完整性,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否则不合格 |
主要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 施工方案(含工程特点、施工重点与难点及绿色施工和冬、雨季施工)总体安排合理,运用先进、合理的施工工艺、施工机械,对施工难点有先进和合理的建议及措施。否则不合格 |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 组织机构形式合理,有完善的指挥系统、质量监控系统、联络协调系统,对项目提出先进、可行、具体的保证措施,质量保证措施完整得力、经济、安全、切实可行;否则不合格 |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 施工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管理目标具体,全员安全责任制明确,现场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人员配备满足国家规定要求。根据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现场重大危险源辨识全面,制定有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并明确有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否则不合格 |
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及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 | 创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目标明确,有针对项目实际情况,科学可行的创建计划和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规程的创建保证措施和安全文明措施费用投入使用计划,现场施工区、生活区、办公区等设置科学规范,符合有关文明施工、健康卫生的规定。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符合河南省《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道路扬尘污染防治标准》(DBJ(略)/(略))的规定,防治方案科学、先进;否则不合格 |
工期保证措施 | 工期承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保证措施合理且有针对性,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否则不合格 |
拟投入资源配备计划 | 机械、劳动力、主要物资等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采用先进机械设备且配置合理、先进,较好满足安全技术规范和施工进度需要且调配投入计划合理、准确(设施设备必须包含扬尘治理设备);否则不合格 |
施工进度表与网络计划图 | 有施工进度表与网络计划图,关键线路清晰、准确、完整、计划编制合理、可行、满足招标文件对工期的要求;否则不合格 |
施工总平面图布置 | 总平面图布置符合项目要求,总体布置有针对性、合理、能较好满足施工需要,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材料堆放有序;否则不合格 |
技术创新的应用实施措施 | (1)节能减排、(2)绿色施工、(3)工艺创新等技术创新的应用实施措施符合工程情况,具有针对性、可行性、经济适用性;否则不合格 |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程度 |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BIM等的程度满足设计要求,符合施工需要和相应技术标准等规定,经济适用;否则不合格 |
施工现场实施信息化监控和数据处理 | 有施工现场实施信息化监控和数据处理相关措施;施工现场实施信息化监控和数据处理系统布置合理,满足需要;否则不合格 |
风险管理措施 | 风险防控管理措施齐全,风险预控符合规范要求,风险控制要点定位准确,各阶段风险控制及应急措施得力;否则不合格 |
注:(略) |
2.2.3 综合(信用)标 评审 | 项目管理机构 | 项目机构组成符合工程需要,专业配套齐全(施工员、质量(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检测员、资料员、造价员),否则不合格。 |
服务承诺 | 优惠承诺应是书面的符合工程实际情况,确保依法依规,优惠合理,详实可行。承诺替甲方排忧解难,主动协调周边施工环境,且措施合理可行的。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的承诺及措施。施工期间加强安全防护措施,且有各种安全事故具体措施。不拖欠农民工工资,不造成上访事件。承诺在竣工验收前提供合格的“MPP管材检测报告”。不提供上述相关承诺视为不合格。 |
履职尽责承诺 | 具有可行、合法有效的书面保证技术措施落实到位的承诺和落实不到位的处理承诺,其中包括各关键岗位人员(包含但不限于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检测员、资料员、造价员等项目部主要人员)的在岗、更换等履职尽责承诺,不提供相关承诺视为不合格。 |
推荐定标候选人 | 推荐定标候选人的方法:(略) 1、计算评标基准价 C:(略) C=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含规费、安全文明施工费、增值税、暂列金额)的平均值(计算结果保留 2 位小数) 2、确定定标候选人: 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的数量为Q,评标委员会对合格的投标人报价按由低到高的顺序进行排序,若报价相等,按投标人在开标记录表上的序号由小到大的次序进行排序。 ①当Q<3时,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②当3≤Q≤(略)时,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全部推荐为定标候选人。 ③当Q>(略)时,按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的差值进行计算,高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4名投标人和低于(或等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7名投标人推荐为定标候选人。 注:(略) 2、按照上述原则推荐定标候选人,如若出现投标报价相同且有一名投标人在推荐范围内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也应被推荐为定标候选人,定标候选人数量不限于上述原则规定家数。 |
1、评标方法(合格制)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地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评标方法使用合格制评审。
2、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略)
2.1.2 资格评审标准:(略)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略)
2.2 定性评审标准
(1)技术标:(略)
(2)综合标:(略)
(3)商务标:(略)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否决投标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载明否决投标的具体情形、原因。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有其他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责的行为。
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4)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各项报价的;
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并对每一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提出明确的评标结论。评审因素存在不合格的不得推荐为定标候选人。
3.3书面决议
3.3.1评标委员会评审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表决,并形成书面决议:
(一)评标委员会否决投标人投标;
(二)电子开评标系统对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做出雷同性提示或预警;
(三)评标委员会修正投标文件的错误,但招标文件不允许修正的除外;
(四)对招标文件中所载事项争议内容的释疑,但释疑不得改变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招标人沟通并作书面记录。招标人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招标。
3.3.2评标委员会进行表决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评标委员会成员分别陈述意见;
(二)集体讨论;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不得弃权;
(四)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形成最终决议。
评标委员会成员的个人意见以及评标委员会最终决议,应当如实记入评标报告。决议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招标文件的规定。
3.4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4.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4.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5 评标结果
3.5.1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出具书面评标报告,推荐定标候选人。
3.5.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由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定标方法
1.定标依据
本次定标办法的制定依据下列文件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指导意见》(建市规((略))(略)号);
《开封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规范指引》;
本项目招标文件;
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定标候选人名单;
招标投标全过程资料;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
2.定标原则
遵循公开透明、科学规范、廉洁高效的原则,综合考虑信用、履约等因素,通过核查随机确定中标人。定标过程原则上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略)日内完成定标,定标地点为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定标方法
本项目定标委员会将通过核查随机法进行定标。
4.定标委员会的组建
招标人应当组建定标委员会,负责对定标候选人进行核查和组织召开定标会议等内容。定标工作应当由定标委员会独立完成。
定标委员会成员数量为3人及以上单数,本单位成员不得低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定标委员会组长由招标人确定,原则上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担任,其他成员可由招标人负责项目且业务熟练的工作人员担任,也可从招标人上下级单位或受招标人委托的专业人员中产生。
定标委员会成员与定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5.定标因素
定标委员会将对定标候选人进行定标核查。核查内容包括定标候选人资质证书、项目经理的资格证书、人员社保、业绩要求、财务状况、企业信用信誉(“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略)
定标委员查实有定标候选人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反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不符合中标条件的,不得进入定标程序。
经核查后合格的定标候选人即可进入抽取程序,如经核查合格的定标候选人数量为两家,招标人选择继续进入抽取程序;如经核查合格的定标候选人数量为一家或全部不合格,招标人应重新招标。
定标委员会应当严格履行定标环节核查责任,经核查发现定标候选人确有问题的,应当主动向行政监督部门报告,并依规否决相应定标候选人资格。
6.定标程序
定标委员会将通过核查随机法进行定标。定标委员会在通过核查的定标候选人中按照随机选取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
定标候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现场参加定标会议,并由其随机选取代表各自号码的代码球。号码球为1至N号号码球(N为定标候选人数量)。未派人员参加定标会议的定标候选人由定标委员会成员代为抽取。
招标人授权的定标委员会代表将代码球放入抽取箱,从中随机选取1个号码球,选取的号码球所对应的定标候选人即为中标候选人。
招标人授权的定标委员会代表将定标候选人对应的代码球和抽取结果进行记录,并由招标人授权的定标委员会和监督部门进行签字确认。
定标程序将全程进行视频记录及相关部门全程见证并存档备查。
7.定标报告
定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定标原则、方法和程序,在定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候选人,并形成书面定标报告。
定标报告包括定标时间、定标地点、定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定标原则、定标方法、择优因素、定标程序及定标结果等内容。
招标人应当在收到定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少于3日。中标候选人公示应当载明定标时间、定标地点、定标方法、中标候选人名称、中标价格、质量、工期、资格条件、项目负责人信息;定标候选人的核查、考察、比较优势;核查未通过的定标候选人名单和原因,以及异议和投诉渠道等内容。
8.定标后结果处置
1.确定的中标人经公示后无其他问题,可以发放《中标通知书》。
2.对中标人放弃中标、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不符合投标或中标条件或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招标人可以在已入围的定标候选人中重新选取确定中标候选人,也可以重新组织招标。
3.对中标人以资金、技术等非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被依法依规取消中标的,招标人应当移交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规进行处理。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