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内容如下: 1、本工程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2工程建设规模”修改为:(略) 2、本工程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2.4 内容”的“(2)工程勘察内容”修改为:(略) 3、本工程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1 最高投标报价限价金额和计算办法”中的“(2)基本设计收费”修改为:(略) 4、本工程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5.1 履约保证金”以及“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节 专用合同条款(适用房屋建筑工程)”-“3.1.3 设计人其他义务 ”-“(1)履约担保”中“履约保证金的形式”修改为:(略) 5、本工程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节 专用合同条款(适用房屋建筑工程)中的“2.1.3 发包人其他义务 (1)支付担保”修改为:(略)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略)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形式:(略) 6、 本工程招标文件第(略)页设计任务书“一、项目基本情况”-“工程概况”新增第8点:(略) 7、本工程原定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略)秒 ”,现修改为“(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略)秒”,招标文件中涉及此内容的均作相应修改。 本答疑纪要如与招标文件中相应条款有冲突的地方请以本纪要为准。其他内容如在本纪要中未体现,则仍以招标文件中的要求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