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团林镇铝灰处置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莒南县团林镇铝灰处置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略)
包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 (万元) |
A | 莒南县团林镇铝灰处置项目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略) |
合同履行期限:(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或五证合一的只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应包含运输货物打包服务;
3.2、供应商需具备本采购项目,在人员、设备、资金和经验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zxgk.court.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略)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分公司经总公司授权,可以以分公司的名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但同一上级公司的两个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招标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略)〕(略)号)文件规定,本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7、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诚信入库和CA实名认证证书并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3.8、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略)
2.地点:(略)
3.方式:(略)
4.售价:(略)
四、投标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略)
2、开标时间:(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