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龙江化工有限公司职工食堂食材年度框架招标(三次)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略)
一、招标条件
本黑龙江省龙江化工有限公司职工食堂食材年度框架招标项目(招标项目编号:(略)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略)
2.2招标范围:(略)
2.3交货地点:(略)
2.4交货期:(略)
2.5最高投标限价:(略)
2.6招标方式:(略)
2.7招标内容与范围:(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要求投标人须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公司成立三年及以上的,提供近三年度((略)年、(略)年、(略)年)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投标截止前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否则不予认可。
3.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人是经销商的)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是生产商的)。
3.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或网页截图)。
3.5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
3.6投标人应全部响应供货要求中主要食材供货品牌短名单,并且取得牛羊肉类短名单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投标授权,且授权范围应涵盖大庆地区。投标人需提供相应承诺书和授权书,否则不予认可。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3.8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资格审查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略)
获取方式:(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略)
递交方式:(略)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投标人未派代表参加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七、其他公告内容
7.1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2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操作方法
(1)投标人登陆平台前,须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略)
(2)投标人须通过平台填写“购标申请”,并上传本公告要求提供的资料,否则获取操作无法完成。
(3) 投标人需要开具发票的,须通过平台填写“开票申请”,平台服务费由“中招联合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登录平台自行下载。
(4)平台统一服务热线:(略)
(5)投标人可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网站右侧“帮助中心”获取投标人投标操作手册。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件:(略)
业务监督:(略)
业务监督电话:(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