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科尔沁区第一人民医院关于生活服务楼公开挂牌招租公告
项目编号:(略)经科尔沁区财政局批准,科尔沁区第一人民医院以公开招租方式出租“生活服务楼”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基本情况 :(一)标的标的名称:(略)标的坐落(或存放地):(略)标的面积(或数量等):(略)(二)出租人出租人:(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法定代表(负责)人:(略)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三)评估情况:评估机构:(略)评估基准日:(略)评估价:(略)(四)出租人承诺本出租人现委托通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科尔沁区分中心按公开招租(挂牌)的方式在通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公开发布产权出租信息并由通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科尔沁区分中心组织实施。本出租人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1.本次产权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2.我方出租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3.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我方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通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5.通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科尔沁区分中心仅就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五)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1.内部决策文件名称:(略)2.批准机构:(略)二、交易条件(一)租金底价(起始价):(略)(二)加价幅度:(略)(三)租金支付方式:(略)(四)租金递增方式:(略)(五)租赁期限:(略)(六)标的状况:(略)(七)限定标的用途:(略)(八)标的类型:(略)(九)收回时间:(略)(十)其他条件:1.免租金装修期限:(略)2.收承租押金为成交价的5%3.标的交付前所产生及欠缴的费用由出租方承担。交付后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租方承担。4.承租方在标的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标的整体或部分以任何方式进行转租、转包、转借,否则出租方有权无条件收回标的。5.承租方在标的租赁期间须严格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执行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执行有关部门和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并服从出租方监督检查,违反约定产生的全部责任由承租方承担。6.承租方应保持租赁标的内设备、设施完好,如因承租方使用不当或从事违法活动或人为造成标的损坏(自然磨损及不可抗力除外)或双方损失的,承租方负责修复并承担相应费用,同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7.1)食堂设备配备要求(1)设备配备需满足服务定位、服务规模及其他法律法规要求。(2)所有设备由承租方配备,设备均为国内正规生产厂家生产,材质及规格符合国家相应法律法规要求,并提供检测检验报告。2)其他设施、设备及要求(1)各餐厅设施设备配备、厨房小型厨具、餐具根据需要足额配备。(2)满足“互联网+明厨亮灶”标准、打造智慧食堂。(3)其他设备设施按通辽市营养健康食堂标准及经营实际需求足额配备。(4)承租人负责对室内水、电、暖、燃气等设施进行修缮需经出租方监管下施工,满足餐厅的功能需要。(5)后厨油烟净化系统符合国家环保要求,并通过市环保部门验收。(6)厨房排油烟系统安装自动灭火装置,严格按照消防要求,增设温感、烟感报警器等自动报警和喷淋系统操作间顶棚采用不可燃材料吊顶,达到消防部门要求。(7)承租方必须随时准备迎接院内院外各种检查,并根据检查结果进行整改。整改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医院每月对食堂进行满意度调查,包括患者满意度及职工满意度,满意度低于(略)%,一年内2次满意度低于(略)%,医院有权终止合同,承租方所有投资医院概不负责。重新挂网招租。8.功能布局(1)以满足职工及患者基本饮食需求为主,餐厅分为职工餐厅和患者餐厅,餐品按照营养健康食堂参与标准进行制作。职工餐费用标准:(略)(2)餐厅的设备要突出功能定位的需要,灯饰要美观大方,格调高雅,突出医院特色。(3)承租方应按照市场监督管理局、医院主管部门、安全生产标准要求对房屋、水、电、暖、燃气进行修缮,食堂所有设备及桌椅餐具都由承租方承担。9.承租期间承租方履行的职责:(1)承租期间,承租人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卫生部门、食药监部门、地方政府以及医院对职工及患者用餐及集体用餐的有关规定和要求。(2)承租人必须做好餐厅的卫生、防火工作,严把食堂安全、卫生关,防止食物中毒及其它事故的发生。(3)承租期间,因承租人自身原因造成的食品安全事故,由承租人承担全部责任。(4)承租期间,承租人应遵守餐饮业用工规定,其员工应持健康证、临时居住证等相关证件上岗。(5)承租期间,承租人所发生的债权债务及相关纠纷由承租人承担全部责任,与出租人无关。(6)承租人根据出租人确定的冬夏季作息安排,保证充足的供餐时间。(7)工作人员,统一着装、统一标识,做到文明、礼貌、热情、周到。(略)、卫生管理责任(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市场监管局和医院有关管理规定,对餐厅进行服务管理。自觉接受市、区市场监管局以及卫健委食品卫生监督小组、饮食服务中心的检查监督。(2)承租人的管理应达到的餐饮量化分级的B级标准(一年内达标,受到指标名额限制不在此限)。(3)公共食品用具、餐具应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清洗、消毒、保管,保持餐具干净、卫生,要达到国家卫生标准GB(略)~(略)。须建立卫生检测制度并严格执行。(4)环境卫生按食品卫生监督市场监管部门有关餐饮量化分级管理B级的要求,布局合理,有健全的卫生清洁制度,保持厨房、备餐间、就餐间、消毒间、仓库等整洁卫生;有消除苍蝇、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的设备;与有毒有害场所保持规定的距离;仓库通风良好,做到防腐、防尘、防鼠。(5)污水排放符合环保要求,每日定时清理建筑物内以及建筑物周围五米内的垃圾,并配有专门盛装垃圾废弃物的设备。生活垃圾及餐厨垃圾送至指定位置,费用由承租人承担。(6)食品安全①食品安全、无毒、无害、符合营养要求具有相应的色、香、味等,感官良好,达到餐饮量化分级管理B级的要求。②有严格的采购验收手续,不得验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及其原料。采购商品要建立台账,不加工出售腐烂变质的食品,不加工出售饮食中心禁止出售食用的食物,出售食品应规范地使用专用工具。③生熟食品及用品必须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落实“色标管理”。④落实食品留样制度、食品添加剂“五专”制度。(7)个人卫生员工必须持《健康证》上岗,并应做到仪表整洁。(8)食品卫生监督承租人应自觉接受和积极配合地方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场监督部门及校区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9)劳动用工①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并建立劳动保障制度,认真执行各项有关劳动保障的法律法规。②工资、人员管理招聘人员必须符合通辽市有关用工的规定,按照饮食服务业要求进行聘用,应三证齐全,遵纪守法,不可录用有不良记录人员;承租人承担聘用人员应由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金;承租人负责发放所属人员工资与劳保福利等。承租人及其雇佣人员,发生任何人身财产的意外损害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与出租人无关。承租人承担经营场所范围内的独立法律责任。承租人全面负责招聘人员的教育、管理、工资、培训、劳保、工伤等相关事宜;承租人工作人员要遵守法规及医院规章制度,要有良好的服务态度并自觉接受监督,不与就餐人员发生争吵或冲突,如有违规者,医院追究承租人的责任,医院有权与承租人解除合同。承租人及其员工给他人造成的侵害由承租人承担,出租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承租人项目经理全面负责餐饮经营服务,合同期内未经出租人同意不得更换。出租人有权要求更换不合格的项目经理。从业人员人数应包括厨师、面点师、切配、勤杂工、营养师等。三、承租人资格条件(1)满足能在通辽市内经营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须提供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2)承租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内(截止本项目报名竞价时间内)承租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承租供应商信用承诺函。(3)承租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公司简介及厨师证。 四、公开招租竞得原则本次公开招租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承租人。在报价时,只有1个意向承租人参与报价,且报价不低于租金底价的即为承租人。如果有2个或2个以上报价,且报价不低于租金底价(起始价),报价最高者为承租人。五、公告、报名、报价、竞价及时间(一)公告时间。(略)年7月(略)日 (略):(略)(二)本次公开招租采取网上申请报名的方式,以电子交易系统报名成功为准,不接受电话、口头、传真、电子邮件、邮寄和现场申请报名。(三)系统登录及CA数字证书办理1.在通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数字证书(CA锁)或持有在自治区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服务机构完成数字证书(CA锁)认证的意向承租人,均可登录通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报名。2. 数字证书(CA锁)办理:(1)现场办理。通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西侧窗口办理;(2)网上办理。登陆https:(略)咨询电话(略)-(略);2.操作手册获得方式:登陆https:(略)(四)报价、竞价及时间:(略)(五)公告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人,交易活动结束。六、交易保证金(一)交易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略)(二)交易保证金(人民币大写):(略)(三)具体要求1.意向承租人在网上交易系统提交承租申请后,按照交易系统提供的账户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交纳完成时间以交易系统接收到银行到账信息时间为准。2.保证金缴款账户应当为意向承租人的账户。3.每笔交易保证金只对应一个标的,同时竞价多个标的的,应当分别交纳交易保证金。(四)保证金处置1.竞价成功,承租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资产移交完成后,由出租人书面通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退还承租人原缴款账户。2.未竞价成功的意向承租人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交易机构在确定承租人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退还意向承租人原缴款账户。3.意向承租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1)在被确定为最终承租人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法律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