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营口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跟踪监测服务 招标公告 辽宁国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营口市自然资源局委托对辽宁省营口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跟踪监测服务(招标编号:(略) 一、项目名称:(略) 二、招标范围:(略) 三、服务地点:(略) 四、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略) 五、服务期限:(略) 六、投标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从事本项目的能力;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测绘乙级(含)以上资质证书(专业范围含海洋测绘)证书及有效的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认证证书(检测范围应包括海水水质、海洋沉积物及海洋生物生态相关内容); 3.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惩戒对象”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需在招标公告发布后从“信用中国”网站打印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作为要件之一,联合体协议中要载明联合体投标代表的牵头人,并声明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相关工作范围; 2)联合体各方均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4)联合体最多允许2家单位。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七、资格审查方式:(略)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https:(略) 2.领取招标文件时间:(略)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略)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略) 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略) 3.开标方式:(略) 4.开标网址:(略)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略)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联系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传真:(略) 电子信箱:(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