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道去污及封堵设备采购项目
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管道去污及封堵设备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管道去污及封堵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略)
2.2 招标范围:(略)
| 序号 | 材料名称 | 备注 | 单位 | 数量 |
| 1 | 预埋管道封堵工具 | / | 套 | 1 |
| 2 | 预埋管道去污机器人 | 除机器人本体外包括管道净化装置、监控通讯系统、控制台、控制软件 | 套 | 1 |
| 3 | 备品备件 | / | 套 | 1 |
2.3 交货期:(略)
2.4 交货地点:(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独立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具备研发、生产资质或者机械设备加工资质,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的规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证明);
3.2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不得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
3.3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提供承诺书);
3.4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最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承诺书);
3.6未被中核集团及院纳入黑名单、灰名单等(不包含已释放的)(提供承诺书);
3.7不存在核安全监管“两个零容忍”情形,被核安全监管部门明确停工处罚的,或即将面临停工处罚的(提供承诺书);
3.8 投标人近三年((略)年5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至少一项机器人相关种类设备的供货业绩。
3.9财务状况:(略)
3.(略) 本次招标不接受经销商和代理商投标。
3.(略)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略)
4.2获取方式:(略)
4.2.1潜在投标人信息登记:(略)
4.2.2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及发票领取
(1)文件费用:(略)
(2)支付方式:(略)
(3)发票领取:(略)
4.2.3获取条件:(略)
4.2.3 获取条件:(略)
4.3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8月(略)日9时(略)分,地点为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略)号总部基地(略)区(略)号楼)。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www.cnncecp.com)和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www.(略)trade.com.cn/)上同时发布。
注:(略)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 系 电 话:(略)
邮 箱:(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