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东县中医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初步设计答疑1
各投标人:
招标人现对肥东县中医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初步设计(项目编号:(略)
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的资审和打分业绩包含方案、扩初及设计任务已完成的证明文件,因委托项目很少做扩初且很多项目合同为分阶段签署,据此我单位认为,该业绩要求条款具有一定的排他性,不利于优化营商环境。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第三十二条:(略)
答:(略)
2、近年大型公共项目较少,现要求的资审及打分业绩共4项,建议资审业绩也可计入打分项,以利于各设计单位充分参与,确保市场公平。
答:(略)
3、招标文件商务文件详细评审中“投标人奖项、荣誉”第一条,我单位提供省级行业协会颁发的“优秀勘察设计咨询企业”的荣誉称号,是否满足要求?
答:(略)
4、P(略)页:(略)
答:(略)
5、P(略)页:(略)
答:(略)
6、P(略)页:(略)
安徽省土木建筑学会创新奖(建筑创作)、安徽省土木建筑学会创新奖(给排水工程-建筑工程)、安徽省土木建筑学会创新奖(结构工程)、投标人设计的公共建筑项目为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机械工业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是否认可?
答:(略)
7、商务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1)(略)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获得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优秀勘察设计企业,每个得2分,本小项最多得2分。
问:(略)
答:(略)
8、招标文件的评分标准部分,评审因素中提到“与概念性规划方案的匹配和优化方案情况”,请问本项目之前是否已有概念性规划方案,若有请提供作为投标设计依据。
答:(略)
9、招标文件的评分标准部分,提到“图纸完整性和方案规范性”,请问本次投标的设计深度是按照初步设计深度还是方案设计深度?
答:(略)
(略)、招标文件中“设计范围及内容中”提到,项目用地面积为(略)亩,与红线图中的(略).(略)亩不符,请明确以哪个面积为准?
答:(略)
(略)、用地红线图中显示下项目用地为三块地,不利于院区整体规划和使用,请明确三块用地之间的用地是什么性质,是否可以纳入到院区整体范围内,进行整体设计?请提供本地块的上位规划图则。
答:(略)
(略)、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设计范围及内容”中要求的功能与“建筑工程”中要求的功能不一致,请问是否按照总床位(略)床的三甲综合中医院来设置?请明确功能需求及科室设置需求。
答:(略)
(略)、项目总用地面积按照标书所述为(略)亩,但是实际三块地的红线面积之和为(略).(略)亩,请问是否以实际红线为准?
答:(略)
[if !supportLists](略)、[endif]按照目前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对于建筑的功能和层数要求限制比较细致,严重影响了投标人规划方案的设计发挥,请问在保证发包人使用功能和面积要求的前提下,方案是否可以根据要求,自行考虑?
答:(略)
(略)、(略)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获得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优秀勘察设计企业,每个得2分,本小项最多得2 分。
请问是否联合体双方任意一方具有优秀勘察设计企业都可以?
答:(略)
(略)、招标文件第(略)页社保要求:(略)
招标文件第(略)页:(略)
我单位属于某大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校办附属企业,其职工分为事业编制人员和产业科研型人事代理人员,事业编制人员人事关系在某大学,以某大学名称缴纳社会保险,人员档案及社保具有某大学人事处管理,请问改证明材料由某人事处盖章是否可以?
答:(略)
(略)、招标文件中业绩证明材料要求:(略)
(1)合同协议书。
(2)设计任务已完成的证明文件(如审图合格证或施工许可证或施工许可结果查询网页截图或竣工验收证明文件)。如果合同协议书和该证明文件中的合同要素不一致,以该证明文件为准。
(3)其他材料:(略)
业绩需在商务文件中“资格审查资料”栏“投标人业绩情况表(资格审查)”中注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合同签订时间、总建筑面积等)的,应另附合同甲方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甲方单位章)予以明确说明,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评审业绩要求包含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如我单位业绩的提供初步设计批复或业主证明材料是否满足要求?
答:(略)
(略)、P(略)页所述:(略)
答:(略)
(略)、P(略)页所述:(略)
答:(略)
(略)、标书所述门急诊楼为地上十层地下两层是否为硬性要求,或可根据方案不知情况调整?
答:(略)
(略)、P(略)-6.1条所述:(略)
其中地下室层数不一致,存在无地下室、地下二层、地下三层的布置要求,是否地下室层数及规模可以根据方案布置、建筑群组合通盘考虑?
答:(略)
(略)、招标文件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多次提到“与概念性规划方案的匹配和优化方案情况”,概念性规划方案是否提供?如果提供后,出现与第五章发包人要求有冲突或者不一致的时候,以哪个为准?
答:(略)
(略)、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中招标人名称为“肥东县中医医院”,与招标人电子签章名称“安徽省肥东县中医医院”不一致,请各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时以“肥东县中医医院”为准。
(略)、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变更为(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变更为(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
其他内容不变,招标文件与本答疑不一致的,以本答疑为准,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知!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方式:(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方式:(略)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