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交通运输部、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公路建设市场的行政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6)①被“信用中国”(http:(略) ②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 )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③被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平台(www.hbcxpt.cn)列入“黑名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加盖公章)④需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企业信息平台-信用承诺(http:(略) (7)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略))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2、根据【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恩施州人社发{(略)}(略)号、恩施州人社函{(略)}(略) 号)文件的规定,投标人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未出现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或劳动仲裁委仲裁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应作出承诺,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行贿犯罪行为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