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次转让的机器设备共计(略)项,具体为滴灌带生产线、PE管材生产线、滴灌带模具、注塑机等,均启用于(略)年,截至评估基准日,转让资产由于机件陈旧、损坏严重、不符合其生产要求、无法正常运行等原因处于闲置报废状态,存放于资产存放地点:(略) 二、本次评估值为不含税价值,受让方须承担相关税费。 三、意向受让方须遵守转让方相关安全管理要求,若在拆除、装卸、拉运过程中违反安全、环保、安全生产等相关规定,产生的法律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搬运标的物时所产生的拆除、装卸、拉运等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产生的垃圾、废料等,须在搬运完毕后清理完毕,并保持现场整洁。 四、若交易双方因合同履行产生争议,应就不影响合同目的实现的争议协商解决,其余部分继续履行。 五、本项目公告内容是基于转让方提供相关材料进行的披露,不代表交易所对公告内容及交易事项的承诺或保证。提醒意向受让方应当在报名前自行做好全面的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自行了解标的现状、规格型号、标的瑕疵的相关情况,自行实地考察标的现状(项目公告中披露的标的信息及照片仅供参考,不代表标的与其现状完全一致)等,意向受让方应充分并理性判断受让资产风险,并在结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同时自愿进行报名。意向受让方受让后,自行承担因不了解标的现状而产生的相关风险,由此产生的相关纠纷和责任与转让方和新疆产权交易所无关。 六、意向受让方须到现场对本次处置资产进行现场查勘,报名时须持转让方及意向受让方盖章的《现场踏勘确认书》原件至新疆产权交易所报名并交纳保证金。 七、其他详见《评估报告》《资产明细表》等备查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