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央医院手术室UPS项目改造项目公告 项目编号:(略) 项目所在地区:(略) 1.采购条件 焦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央医院手术室UPS项目改造项目已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采购人为焦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央医院,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价采购。 2.项目概况 货物需求一览表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 | 数量 | 交货期 | 付款方式 | 交货 地址 | 投标 保证金 | 手术室UPS项目改造 | 详见技术要求 | 1 | (略)天 | 无预付款,货到经验收合格后付总货款(略)%,余(略)%质量保证金一年无质量问题一次付清,货款以现金、转账、电汇或银行承兑汇票结算。 | 中央医院 | (略)元 | 备注:(略)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2、法人授权书(含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略)年度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4、信用中国查询未被列入失信人名单记录; 以上所有资质均需加盖本单位公章(红章)。 注:(略) 4.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略)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略) 5.2递交方式:(略) 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详见标书。 7.其他 7.1本项目响应文件费(略)元(人民币)。 7.2响应保证金:(略) 7.3保证金退还 (1)未成交的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招标代理机构在采购人与成交人签订书面合同后退还供应商。 (2)成交人的响应保证金在成交人按规定签订合同并交纳了履约保证金后退还。 7.4招标服务费的收取 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略)](略)号]文规定及“发改办价格((略))(略)号”文规定,经招标人同意,由成交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服务费。 7.5招标机构将不承担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递交响应文件以及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7.6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采购项目,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依法必须招标采购项目的有关规定不适用本项目。 8.监督部门 本采购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略) 9.联系方式 采购人:(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招标机构联系人:(略) 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邮编:(略) 电子邮箱:(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