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环湖环境生态整治二期工程(亮化、塑木地面、小品设施)监理的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玉环湖环境生态整治二期工程(亮化、塑木地面、小品设施)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玉环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解决,委托浙江协力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进行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略) 2.2工程建安工程费:(略) 2.3招标范围:(略) 2.4监理服务期:(略) 2.5 质量标准:(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级及以上资质的监理企业,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工程招标要求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3.3投标人若为浙江省外企业的,需出具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或提供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对外发布的通过审核的备案信息网页截图。 3.4投标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和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上溯3年)。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略) 获取方法:(略) 5.递交截止时间:(略) 递交方法:(略)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略)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略) 开标方式:(略) 开标信息: (1)开标时间:(略) (2)开标地点:(略) (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的网址为![]()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玉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略)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 招标代理机构:(略) | 联 系 人:(略) | 联 系 人:(略) | 电 话:(略) | 电 话:(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