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意向受让方须提供的申请受让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2、企业基本情况介绍(原件); 3、企业内部同意参与本次受让的决策文件(原件); 4、“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中须提供的材料; 5、意向受让登记表(原件)(格式请见附件); 注:(略) 《产权意向受让登记表》请见附件。 二、申请程序: (一)本次公开出让实行互联网交易,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登录易交易平台(www.ejy(略).com)进行注册报名。 注册会员您可以参考:(略) 项目报名您可以参考:(略) 报名时,需要上传公告“其他说明”中第一条意向受让方须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网上报名。 具体操作详见报名如何上传附件:(略) 如在系统使用过程中存有操作问题,可咨询易交易(略)客服,联系电话:(略) (二)公告期满,交易中心将会同转让方根据报名结果,共同确定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符合条件的,交易中心将在易交易系统上发送“资格审查结果通知书”。 (三)如征集到多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确定受让方。若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以不低于转让参考价的价格与意向受让方协议转让。 (四)保证金及价款支付: 1、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须按交易中心发给的“资格审查合格通知”所要求的保证金缴纳方式和缴纳期限,支付保证金人民币(略)万元,以确定正式参加受让,逾期则视为放弃。 2、意向受让方在被最终确定为受让方之日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转让合同》,并按照《转让合同》约定支付履约保证金、安全保证金和成交价款。 3、受让方完成全部拆除工作且无安全事故,经转让方验收合格后退还履约保证金及安全保证金(无息)。 4、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转让所涉及资产评估报告及其所披露内容,已完成对本次资产转让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资产转让公告内容及转让标的全部现状,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的全部内容为由拒签合同或拒付交易价款或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否则视为违约,须承担相关的全部违约责任,交易中心有权将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转给转让方。 (五)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关于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略)﹞(略)号文件向委托方和受让方收取产权交易服务费。使用数字人民币缴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