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消防系统建设内容包括火灾自动报警、消防广播、消防电话、应急疏散照明与疏散指示标志照明、电气火灾监测、消防电源监控、消防灭火设施、智慧消防系统以及消防控制室改造等。
[if !supportLists]1、[endif]工程地址:(略)
2、工程建设内容包括:(略)
3、工期要求:(略)
4、质量要求:(略)
5、合同履行期限:(略)
6、质保期:(略)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磋商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并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磋商供应商项目负责人具备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磋商供应商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磋商供应商在职员工;
三、获取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