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2.1.1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电子平台上传:(略) |
资质证书 |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如证书过期,请提供建设主管部门的相关证明,证明资质的有效性。 电子平台上传:(略)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电子平台上传:(略) |
项目负责人 |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须在该企业注册,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没有在建记录。 电子平台上传:(略) |
联合体投标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电子平台上传:(略) |
投标人声明 | 投标人声明按招标文件的格式提供。 电子平台上传:(略) |
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字 | 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文件投标函中签名。电子平台上传:(略) |
2.1.2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函 | 1.投标函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按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2.按招标文件约定的工期。 3.按招标文件约定的质量标准。 4.按招标文件约定的投标有效期。 5.投标报价按照招标文件限价范围,没有超过最高投标限价。 电子平台上传:(略)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资料。 电子平台上传:(略)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略)分) | 商务部分:(略) 技术部分:(略) 投标报价:(略) |
2.2.2(1) | 商务部分 | 企业业绩 | 4分 | 投标人自(略)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中标价(略) 万元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施工业绩的,每个得0.4分。 注:(略) |
工程获奖 | 4分 | 投标人自(略)年1月1日至今,承建的市政公用工程项目获奖: ①国家级质量奖项的,每项得4分; ②省级质量奖项的,每项得2分; ③市级质量奖项的,每项得1分; 本小项最高得4分。 注:(略) |
工程研发能力 | 8分 | 1、投标人自(略)年1月1日至今,获得过工法证书奖项: ①国家级工法证书奖项的,每项得1分; ②省级工法证书奖项的,每项得0.5分; ③市级工法证书奖项的,每项得0.1分; 本小项最高得4分。 2、投标人自(略)年1月1日至今,主编或参编过工程技术规范、标准: ①国家级工程技术规范、标准的,每项得1分; ②省级工程技术规范、标准的,每项得0.5分; ③市级工程技术规范、标准的,每项得0.1分; 本小项最高得4分。 注:(略) |
第三方评价 | (略)分 | 1、投标人自(略)年1月1日至今,获得过市政工程协会颁发的诚信评价或信用等级评价: ①国家级诚信评价或信用等级评价AAA级的,得6分; ②省级诚信评价或信用等级评价AAA级的,得3分; ③市级诚信评价或信用等级评价AAA级的,得1分; 本小项最高得6分。 2、投标人自最新评审年度((略)年度)往前计算,获得国家相关税务机关评定的“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情况:(略) 注:(略) |
项目管理人员 | (略)分 | 除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外,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人员: (1)①技术负责人: 具备市政类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2分;具备市政类专业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 ②电气专项负责人: 具备电气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2分;具备电气类专业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 ③给排水专项负责人: 具备给水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2分;具备给水排水专业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 ④造价专项负责人: 具备工程造价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2分;具备工程造价专业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 (2)投标人自(略)年1月1日至今,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人员每1人获得过省级或以上个人科学技术奖项的,得2分。本小项最高得4分。 注:(略) |
2.2.2(2) | 技术 部分 | 总体概述 | 7.5分 | 对项目总体有深刻认识,表述是否清晰、完整、严谨、合理,措施先进、具体、有效、成熟,是否采用了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施工段划分呼应总体表述,划分是否清晰、合理,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优:(略) |
重难点分析及对策及新技术应用 | 7.5分 | 针对项目实际,根据重难点分析是否全面,对策是否可行进行评定。是否提出采用新技术的具体措施。并且要求新技术的验证材料可靠,对节约投资和工期的保证措施得力、具体、严谨。 优:(略) |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方案 | 7.5分 | 安全文明施工及环保方案是否有针对性、合理,能否较好满足施工需要,是否符合安全、文明生产要求。 优:(略) |
质量目标及保证措施 | 7.5分 | 有质量目标及保证措施,保证措施明确具体,符合国家相关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工程施工质量:(略) 优:(略) |
2.2.2(3)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 | (略)分 | 取通过初步评审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下浮率的算术平均值(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下浮率多于5家时(含5家),则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为评标基准率,当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下浮率与评标基准率一致的得分为(略)分。 其余投标人投标报价得分计算公式如下: 投标报价得分=(略)-| 投标报价下浮率-评标基准率| ×(略)×0.2。 注:(略) |
备注 | 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分别就各个投标人的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议和比较,评出其评分。各评委的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的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评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起“四舍五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