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公司拟将下列资产进行公开招租,竞价选定中标者,现予公告如下:
一、资产出租基本信息
序号 | 资产 地址 | 租赁面积(M2) | 租赁 用途 | 竞租底价年租金(元) | 竞租保证金(元) | 最低加价幅度(元/年/次) | 租赁期限(年) | 免租期(月) | 租金递增 | 合同履约保证金 | 付款方式 |
1 | 厦门市思明区七星西路(略)号七星大厦1层东侧智能餐柜场地 | 2 | 餐柜 | (略) | / | (略) | 4 | 无 | 无 | 无 | 按年支付 |
二、报名时间:(略)
三、报名地点:(略)
四、报名方法:(略)
(一)报名条件为:(略)
(二)线下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企业法人及其他机构组织: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登记手续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或机构组织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原件或相关信用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信用报告出具日期在公告截止之日前(略)天内)。
(三)已足额缴纳竞租保证金的付款凭据(若意向竞租人是委托第三方代缴竞租保证金的,须提供委托第三方付款的承诺书,且承诺书上有意向竞租人和第三方共同签名/盖章)。
五、意向竞租人资格条件: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竞租:
1.有拖欠企业租金的;
2.存在恶意违约或存在被司法机关判定为承担违约责任的;
3.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
4.被列入厦门市国有企业、国贸控股或海翼集团承租信用体系负面名单的;
5.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的;
6.其他可能影响全面履行资产租赁合同的情形。
六、特别约定事项:
1.公开招租过程,只有一个符合条件者报名的,可以按其实际报价但不低于底价签订租赁协议。
2.各招租标的按交付之日的实际现状交付,招租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意向承租人需自行现场踏勘。意向承租人一旦参加此次竞价,视为意向承租人是对招租项目现场已经进行踏勘、充分知悉招租范围及招租项目的实际情况,并自行办理经营所需资质;意向承租人成交后不得以未经现场踏勘、未充分知悉招租范围及其实际情况或无法办理经营场所需资质为由要求解除、撤销租赁关系或调整租赁条件或要求赔偿,意向承租人必须切实履行招租文件中对报价的承诺。
3.《服务协议》期限届满则自行终止,到期后出租人有权收回或重新公开招租。租赁期间,请认真考虑装修投入,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4.不得在场地堆放化学危险品(包括但不限于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和感染性物品等)。
5.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出租资产全部或部分转让、转租、转借、抵押或以任何变相方式由他人使用。
6.竞价结果公示期结束后,如原承租人竞得,则在(略)个工作日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计租日从原合同到期日第二日起算;如非原承租人竞得,则在(略)个工作日内组织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按房屋腾退后的现状移交标的房屋,计租起始日为(略)年8月(略)日。
七、竞租保证金:
1.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人应于(略)年8月(略)日(略):(略)
2.缴交竞租保证金注意事项:(略)
八、招租形式:(略)
九、竞价时间、地点:(略)
附件1.资产出租竞价规则
附件2.竞标出租资产明细(园区(略)年第五十二批)
附件3.智能存取柜场地服务协议
附件4.报价函
附件5.承租方信用评分规则
招租人:(略)
(略)年8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