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名需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经营范围包含再生资源回收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并提交《承诺函》(见附件); 2.报名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略)元(公告期内须到达产交所指定账户),竞买保证金在确定为受让方后用于支付交易服务费(保证金多退少补),扣除交易服务后如有剩余保证金则自动转为成交价款;如未竞得,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3.确认为受让方后2个工作日内按转让方提供的《海南大学报废固定资产处置合同》范本签订转让合同,若在2个工作日内不与转让方签订合同,视为违约。 4.受让方应在签订合同后1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价款、交易服务费(存入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及履约保证金(按成交价(略)%存入转让方指定账户)。受让方逾期3天内未缴清上述款项,每逾期一日,按应付款项的0.5%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受让方逾期超过3天未缴清上述款项,则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由受让方按照成交价的(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5.受让方付清全部价款、履约保证金和交易服务费后(略)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办理完毕该批资产移交手续将资产拆除运离,移交之后产生的一切费用和相关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保管、拆离、运输等有关费用和责任以及资产毁损、灭失的风险均由受让方承担。若受让方未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提清该批全部资产的,每逾期一天向甲方支付(略)元的保管费用,超过提货期限3天未提清该批全部资产的,视同受让方放弃对未提货物的所有权益,转让方有权对受让方未提清的废旧物资另行处置,受让方向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和转让方支付的款项将不予退还。 6.废旧物资提取搬运时,应首先搬运完家具用具类废旧物资,后提取搬运仪器设备类废旧物资,必须将清单内家具清运搬走,不得遗留。 7.其他未尽事宜,按《海南大学报废固定资产处置合同》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