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略)年度如东县县城市政基础设施养护服务、应急抢修工程项目(道路、桥梁、交通设施)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略)-(略)年度如东县县城市政基础设施养护服务、应急抢修工程项目(道路、桥梁、交通设施)(项目名称)已由如东县人民政府以如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办文单((略)4)请字(略)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如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略)-(略)年度如东县县城市政基础设施养护服务、应急抢修工程项目(道路、桥梁、交通设施)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如东县掘港镇 2.1.2建设规模:(略)-(略)年度如东县县城市政基础设施养护服务、应急抢修工程项目(道路、桥梁、交通设施)总投资约(略)万元。 2.1.3合同估算价:工程造价约(略)万元。 2.1.4工期要求:工期要求:(略) 计划开工日期:(略) 2.1.5 其他:/ 。 2.2招标范围:县城城区市政道路、桥涵、挡墙、交通安全设施等市政基础设施的日常巡查、维护、养护及维修、应急抢险抢修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所示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须在有效期内)及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5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略) 3.6企业业绩:(略) 3.7机械设备要求:(略) 【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机械设备发票原件扫描件、拌合楼所在地点的现场照片扫描件、并提供沥青拌合楼所在地点(详细地址)距离县城行政中心大楼之间的运输距离(略)公里内的证明材料(百度地图路线截图)扫描件,以上除设备发票原件扫描件外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如未按要求提供视为无该设备】。 3.8其他要求:(略) 3.9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略)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略)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略)】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略)未尽之处详见招标文件第九章资格审查标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略)(略)年8 月9 日/午/时/分至(略)(略)年8 月(略) 日上午9时(略)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略)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略)(略)年8 月(略) 日上午9时/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九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分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如东县住建局,工程建设科联系电话:(略) (略).开标说明 1、本项目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V3.0系统(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找到“网上开标”模块)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V3.0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具体操作流程可参见本项目招标文件后附件“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略).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如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如东县邮编:(略) 联系人:蔡慰 电话:(略) 招标代理:南通建仁房地产评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如东县城中街道 邮编:(略) 联系人:高伟 电 话:(略) 评标办法中所需投标人提供的可在主体库备案的证明材料(资审条件等),一律从经南通市备案的企业主体库导入投标文件中的相应模块作为评审依据,否则在评标时评委会有权不予认可,部分无法在主体库备案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可将其清晰扫描并直接上传于投标文件中,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扫描件模糊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尚未在南通市办理企业主体库备案的投标人应在编制投标文件之前尽快办理。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 V3.0 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文件传输、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具体内容和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上传系统的相关证明材料均应为原件的扫描件且清晰可见,否则,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扫描件模糊等问题导致评委无法辨识的一切后果。投标文件内容必须真实,如果提供虚假材料的,投标保证金可不予退还,并且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分评标办法,且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资格审查及评标细则如下:(略) (一)开标、评标程序:(略) CA锁解密?资格条件评审→技术标评审→经济标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公示。 评标入围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2.1.1 | 评标入围条件 | 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2.1.2 | 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 1.评标入围方法: √直接确定:(略) | 初步评审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2.2.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 …… | 2.2.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资质证书 | 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财务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 2.2.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工期 |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工程质量 |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2项规定 ①投标报价不低于工程成本或者不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或者招标人设置的投标限价的;②未改变“招标工程量清单”给出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的;③未改变招标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及甲供材料价格;④未改变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的 | …… | …… | 其他要求: | 无评标办法第3.3.5条所列情形 | 详细评审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2.3.1 | 分值构成 (总分(略)分) | 1.技术标: (1)施工组织设计:(略) (2)投标人业绩:(略) (3)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略) 2.商务标: 投标报价评审:(略) | 2.3.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方法二; 2、评标基准值计算具体细则见本章附件B,参数设置如下: 方法一:(略) 方法二:(略) 说明:(略)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 3.上述评标基准价以“元”为单位,计算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2.3.3(1) |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 |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0.6分,每高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2.3.3(2) | 施工组织设计(8分) | 1.总体概述:(略)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0.7-1分)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1.4-2分) 4.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0.7-1分) 5.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1.4-2分) 6.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0.7-1分) 注:(略) ②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③施工组织设计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得低于该项评审要点满分的(略)%。 | 2.3.3(3) | 投标人业绩(2分) 资格审查业绩不参与计分。 | 投标单位自(略)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中标通知书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额不少于(略)万元的市政设施养护(不含大中修)工程的业绩。每有一项得2分,最多得2分。【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交)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若上述证明材料无法证明为该项目类似业绩、金额、规模的,还须提供建设单位加盖公章的相关证明,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 2.3.3(4) |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6分) | 依据如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如东县行政审批局东建〔(略)〕7号文件中附件“(略)年度全县市政类施工总承包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的得分计算,投标人的市场信用评价得分=(投标人信用考核得分/(略))*6 1、首先“(略)年度全县市政类施工总承包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有得分的(略)家建筑企业按信用评价结果得分; 2、其次“(略)年度全县市政类施工总承包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没有的建筑企业按东建〔(略)〕(略) 号文件中附件“(略)年度如东县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信用考核结果汇总表”得分进行打折,同时具有建筑工程(含装饰装修)和市政工程总承包资质的企业,不同资质同级别的取 0.(略),相差一个级别的取 0.9,相差两个级别的取 0.(略);(仅限(略)年度房屋建筑信用考核有得分的(略)家企业,房屋建筑信用考核的初始信用分不作参考。) 3、上述1、2均没有得分的如东县内企业信用评价得0分。 4、如东县外企业首次进入如东市场,初始分为如东县县内市政企业信用分的平均分,即为8.(略)分。 注:(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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