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次出租的房产位于正蓝旗上都镇菜园村3-4层办公楼,房产为工矿仓储用地,实际用途为办公,简单装修,租赁面积以实际面积为准。土地使用权面积为房屋按其功能共用的土地使用权收益(办公楼基地面积为分摊土地不包括院落占地)。 2、本次出租标的房产,挂牌价为该项目1年的租金底价。若该标的在租期内发生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租赁行为无法继续的,出租方将按照出租时限未使用时间进行租金的等价退还。 3、本次出租的房产目前状态为闲置。 请各意向承租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与当地国土、规划等相关部门沟通,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公告涉及图片仅供参考。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仅就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4、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5、承租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承租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6、该标的租期内物业费、供暖费均由出租方按国家规定价格代收,承租方在每年续交房租时一并缴纳。水、电等费用承租方必须按照实际数字及时缴纳,不准拖欠,如发生拖欠现象,出租方有权采取措施直至解除合同。 7、意向方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预留银行账户名称须与会员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卡号须为该名称对应卡号)汇入保证金。【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受让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