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略)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略) 一、招标条件 尖草坪区数字化乡村建设管理示范项目(一期工程)已由太原市尖草坪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草坪审管投【(略)】(略)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太原市尖草坪区现代农业发展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专项债及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略) 2.2招标范围:(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③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采购、施工能力,且具有与拟建项目类似的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其中,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通信与广电工程)执业资格或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者施工项目负责人,熟悉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的高级技术职称。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给招标人;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各方就合同条款共同分担合同的义务; (6)联合体的各方应共同推举一名联合体牵头人,由联合体各方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牵头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给招标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略) 获取方法:(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略) 递交方法:(略) 递交地址:(略)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略) 开标方式:(略) 七、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本项目可以采用现金保证金或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机构保函、电子保函等非现金交易担保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提出异议的渠道:(略) 2.纸质方式提出 接收异议的联系人:(略) 电 话:(略) 九、其他公示内容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太原市)》上发布。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太原市尖草坪区农业农村局。 电话:(略) 电子邮件:(略)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联系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方式:(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