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淳安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淳安县枫树岭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枫树岭镇黄沿山供水站改造提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名称:(略)
二、项目编号:(略)
三、采购预算:(略)
四、采购组织类型:(略)
五、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 | 单位及数量 | 预算价(元) |
枫树岭镇黄沿山供水站改造提升项目 | 1项 | (略).(略) |
具体内容详见第二章《招标需求》。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略)
2.浙财采监【(略)】(略)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供应商特定要求:(略)
七、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略)年(略) 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略)
报名地点:(略)
标书售价:(略)
联系人:(略)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略)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略)
十、其他事项: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监管投诉受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质疑受理地点:(略)
联系人:(略)
十一、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报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略)
地点:(略)
代理机构联系人:(略)
传真:(略)
采购方联系人:(略)
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略)
联系人:(略)
淳安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