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澧水石门至澧县航道建设工程已由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湘发改基础〔(略)〕(略)号”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为湖南省水运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和湖南省及项目法人自筹,出资比例为(略)%,招标人为湖南省水运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根据《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风险评估指南》(JTS/T(略)-(略))新要求以及项目风险评估作为工程质量安全受监督的前置条件,为顺利推进后续房建、揭家洲及航道疏浚等工程的质量安全受监,需对工程设计风险评估报告编制服务进行公开招标。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澧水石门至澧县航道建设工程设计风险评估报告编制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澧水石门至澧县航道建设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略)
2.2 招标范围:(略)
2.3技术服务期限:(略)
2.4标段划分:(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投标人近3年((略)年8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业绩时间计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内至少承担过1项交通工程的风险评估业绩。(投标人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包含:(略)
3.3 人员要求:(略)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不接受已承接澧水石门至澧县航道建设工程设计的单位投标;
3.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 年8月(略)日至(略) 年8月(略)日每日上午9:(略)
4.2 获取招标文件时所需资料如下:(略)
4.2.1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4.2.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2.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4.2.4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合同协议书);
4.2.5递交报名册一份:(略)
4.3 资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其报名将被拒绝;
5.最高投标限价
招标人为本次招标编制了最高投标限价:(略)
投标人投标价应不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 年9月9日9时(略)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湖南省港航水利集团有限公司办公楼6楼招投标室((略)室)(长沙市天心区新姚南路(略)号)交招标人签收。
6.2 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采用邮寄等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资格审查及评标方法
7.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7.2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
9.监督部门
本次招标监督部门为湖南省水运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检部,电话:(略)
(略).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招标人地址:(略)
执 行 机构:(略)
驻 地 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电子邮箱:(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