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昌市昌达街(略)号等(略)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二期)、隆昌市(略)年老旧小区改造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大北街花园设计标段招标”补遗(略)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现将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中: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略)
2.5招标范围:(略)
修改为:(略)
2.5招标范围:(略)
二、现将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3. 投标人资格要求”中: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略)
修改为:(略)
3.1.1资质要求:(略)
3.1.2业绩要求:
?近年((略)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1(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略)
修改为:(略)
?近年((略)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1(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略)
三、现将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投标保证金”中:
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修改为:
不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四、现将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中:
?不适用(不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在线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 5 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到投标人的基本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通过内江市工程建设交易 系统原路径退还。
修改为:
?不适用(不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在线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 5 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到投标人的基本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通过系统原路径退还。
五、现将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4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中:
在投标活动中,投标人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的,投标保证金也不予退还。
其他情形:(略)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拒签合同”是指:(略)
(3)招标人可对包括非中标候选人在内的所有投标人提供的人员、业绩等资料进行抽查,存在弄虚作假情况的一经查实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4)法律法规规定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 。
修改为:
在投标活动中,投标人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的,投标保证金也不予退还。
其他情形:(略)
六、现将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略).4低于成本报价”中:
启动低于成本评审的具体标准:(略)
修改为:
启动低于成本评审的具体标准:(略)
七、现将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略).(略)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中:
(1)招标文件与补遗书或答疑书不一致的以补遗书或答疑书为准,补遗书或答疑书前后不一致的,以后发出的时间为准。
(2)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以中标价作为缴纳基数,实际比例结合中标人诚信分值确定。
(3)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招标投标交易担保制度降低交易成本的通知》(川发改法规〔(略)〕(略)号)的要求,若投标人在招标文件的获取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中任意一天在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原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工程设计”的诚信分值为(略)分时,投标保证金金额为:(略)
修改为:(略)
八、现将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中:(略)
九、现将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设计单位业绩”中:
(略)年(略)月(略)日至今(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总投资在1亿元以上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得5分,每增加一个加5分,本项满分(略)分。
注:(略)
(2)若上述证明材料无法体现出所要求的建设规模,则投标人还需提供建设单位确认的证明材料并盖鲜章。
修改为:
(略)年(略)月(略)日(含)至今(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建筑工程设计业绩得5分,每增加一个加5分,本项满分(略)分。注:(略)
十、现将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4(2)设计方案”中:
实施方案:(略)
质量管理体系:(略)
工作进度计划:(略)
后期服务承诺及保证措施:(略)
修改为:
实施方案:(略)
质量管理体系:(略)
工作进度计划:(略)
后期服务承诺及保证措施:(略)
十一、现将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4(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偏差率中:
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其他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高1%扣0.5(不少于0.5)分。
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其他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高1%扣0.5(不少于0.5)分,每低1%扣0.(略)(不少于0.(略))分。
注:(略)
修改为:(略)
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其他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高1%扣1(不少于0.5)分,每低1%扣0.5(不少于0.(略))分。
注:(略)
十二、现将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4(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企业综合实力中:
1、设计单位资质:(略)
2、设计单位人员:
①、项目负责人(1人):(略)
②、技术负责人(1人):(略)
3、项目组成员:
①结构专业负责人(1人):(略)
②造价负责人(1人):(略)
③电力专业负责人(1人):(略)
④暖通空调专业负责人(1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 )资格得得1.5分,同时具有暖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5分,本项最高得3分。
⑤后期服务负责人(1人):(略)
注:(略)
②注册人员需注册在本单位,省外企业拟派以上服务人员必须是办理入川验证(备案)时已通过验证(备案)的人员,需提供入川备案(验证)人员网络查询截图,否则视为无效。
修改为:(略)
2、设计单位人员:
①、项目负责人(1人):(略)
②、技术负责人(1人):(略)
3、项目组成员:
①道路负责人(1人):(略)
②造价负责人(1人):(略)
③给排水负责人(1人):(略)
注:(略)
②注册人员需注册在本单位,省外企业拟派以上服务人员必须是办理入川验证(备案)时已通过验证(备案)的人员,需提供入川备案(验证)人员网络查询截图,否则视为无效。
现将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略). 其他(如果没有,填“无”)”无
修改为:
(略). 其他(如果没有,填“无”)
1、合同价款支付约定:(略)
2、责任追究:(略)
十四、投标截止时间不变。
十五、原“招标文件”有调整,以本次上传的“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补遗((略))”为准。
招标人:(略)
隆昌市人民政府古湖街道办事处四川中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略) 年 8 月 (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