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年度营口市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治理恢复项目勘查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略)年度营口市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治理恢复项目已由盖州市行政审批局以《关于(略)年度辽营口市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治理恢复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盖行审发【(略)】(略)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盖州市自然资源局,招标代理机构为辽宁国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有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略) 2、标段名称:(略) 3、项目建设地点:(略) 4、资金来源:(略) 5、质量标准:(略) 6、招标范围:(略) 7、计划工期:(略) 8、项目总投资:(略) 9、投标保证金:(略) 二、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2、投标人同时具有如下资质条件: (1)勘查资质:(略) (2)设计资质:(略) (3)施工资质:(略) (4)拟派的EPC项目经理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资格证书及安全考核B证; 3、投标人所拟派的设计负责人具有岩土或地质矿产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4、投标人所拟派的施工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资格证书及安全考核B; 5、EPC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在本项目中可以兼任; 6、EPC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工程建设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者施工项目负责人; 7、投标人(略)年1月1日至今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惩戒名单,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 8、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略) 三、招标文件的领取 1、实行网上确认并领取文件;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略)月(略)日(略):(略)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开标时间及地点:(略) 2、开标方式:(略) 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略) 4、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远程直播开标。投标文件需要用实体 CA 数字证书或移动 CA 数字证书生成上传。解密时限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 (略) 分钟内(因开标系统发生不可抗力产生延误解密时间的,招标人将延长相应的解密时长,其他原因不予延长解密时间),登录交易系统进入所投开标项目,使用 CA 数字证书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本次投标,招标人不再接收。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邮 编:(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邮 箱:(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