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芜国土拍告字[(略)]第8号
经芜湖市人民政府批准,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下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地块 名称 | 土地 位置 | 土地 面积 (㎡)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 | 出让年限 | 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不动产单元代码 | 备注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略) | 经开区嵩山路北侧2-2#地块 | 东至规划支二路、南至规划支一路、西至尖山路、北至华山路(详见规划红线图) | (略).(略)(CGCS(略),中央子午线(略).5°) | 城镇住宅用地 | ≤2.0 | ≤(略)% | 城镇住宅用地(略)年(配套商业物业(略)年) | (略) | (略) | (略)GB(略)W(略) | |
(略) | 镜湖区老八中地块 | 东至现状小区、南至吴家花园路、西至镜湖路、北至镜湖路、纬三路(详见规划红线图) | 地块一:(略) | 商业服务业用地 | ≤1.2 | ≤(略)% | 商业服务业用地(略)年 | (略) | (略) | (略)GB(略)W(略) | |
地块二:(略) | 城镇住宅用地 | ≤1.5 | ≤(略)% | 城镇住宅用地(略)年(配套商业物业(略)年) | (略)GB(略)W(略) | |
地块三:(略) | 城镇住宅用地 | ≤1.2 | ≤(略)% | 城镇住宅用地(略)年(配套商业物业(略)年) | (略)GB(略)W(略) | |
二、竞买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自然人不得参与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均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均通过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国土竞价系统(http:(略)
五、申请人登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国土竞价系统需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并取得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资格(首次登录须办理入库手续)。办理数字证书及入库流程请参见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略)
六、竞买申请
(一)网上交易只接受网上竞买申请,不接受其他形式的申请。
(二)申请人可于(略)年7月(略)日前,凭数字证书(CA)登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国土竞价系统点击所要参与竞买的地块并提交竞买申请,竞买申请提交后,系统自动生成唯一的随机竞买保证金子账号,申请人可采取网银转账、柜台转账等方式,将竞买保证金足额交入该竞买保证金子账号,也可以银行保函的形式代替缴纳竞买保证金。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略)年7月(略)日(略):(略)
(三)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略)年7月(略)日(略):(略)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时间定于(略)年7月(略)日上午9:(略)
网上交易成交后,竞得人可在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国土竞价系统自行下载打印竞得入选人通知书。并在5个工作日内,持竞得入选人通知书(不再另行通知)及出让文件要求提交的相关报名资料原件,到芜湖市民服务中心六楼政务服务中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窗口进行审核确认。通过审核的,出让人与竞得人当场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竞得人按照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的约定,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八、有关事项
(一)成交价格中不包括契税。建设行政事业性收费按芜湖市现行有关规定另行缴纳。
(二)开发周期:(略)
开工时间的认定:(略)
竣工时间的认定:(略)
(三)付款方式:(略)
(四)保证金处置方式:(略)
(五)(略)号宗地土地交付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之前。
九、其他事项(需竞买人在报名时出具承诺)
(一)土地开发程度:(略)
(二)竞买人在提交报名材料时,除按要求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外,还须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三)申请人竞得土地后若新注册成立公司,竞得人须在新公司内持有(略)%(含)以上的股份。
(四)(略)号、(略)号宗地竞得人应认真履行法定义务和《出让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无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出让人有权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予以失信惩戒。
(五)(略)号、(略)号宗地竞得人通过市场化销售的商品房均应在交付业主前完成房屋的首次登记。
(六)(略)号宗地竞得企业在开发过程中应对退让范围内现状景观绿地、街角公园予以保护,如有破坏须按原状进行修复。
(七)(略)号宗地竞得人需在地块内配建一处(略)班幼儿园及4班托儿所,用地面积不少于(略)㎡,建筑面积不小于(略)㎡,由属地管委会采用限价回购方式进行回购,回购单价(略)元/㎡,具体要求详见协议。
(八)(略)号宗地建筑工程居住建筑和单体地上面积(略)㎡以上的公共建筑须全部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建造;装配式建筑的装配率计算按照《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GB/T(略)-(略)或《芜湖市装配式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计算细则(试行)》(芜市建函〔(略)〕(略)号)执行。
(九)(略)号宗地可试点立体生态住宅,若试点立体生态住宅须按下列要求执行:
(1)每户须设置至少一个主体结构外悬挑的空中花园,高度不低于两个自然层高度且≥5.6m,须两面对外通透开敞、不封闭、无围护墙;单个空中花园面积不小于(略)㎡,不大于(略)㎡;
(2)空中花园绿化面积≥(略)%,平均覆土深度≥0.5m,最低深度≥0.(略)m;绿化应以灌木为主,适当种植小乔木;
(3)空中花园不纳入容积率、建筑面积、产权面积和建筑密度计算,且不受阳台户控指标及建筑面宽要求限制;
(4)机动车停车位配建按《芜湖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略)版)》,且户均不少于1.2个;
(5)空中花园的绿化景观要统一设计,竣工后实行统一物业管理和维护,严禁不按规定使用或私自改变用途。
若试点立体生态住宅则可不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建造。
(十)(略)号宗地竞得人需无偿代建南侧家花园路,长约(略)米,宽约(略)米。具体详见委托代建合同,建成验收后无偿移交给政府。
(十一)(略)号宗地竞得人在设计规划建筑方案时须按该地块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用地范围进行统一设计。
(十二)(略)号宗地项目核定土地成本时,按照起始价分用途方式予以核算,商业部分按起始价核定,住宅部分按起始价加本地块出让后的全部溢价核定,其中商业部分起始价为(略)万元,住宅部分起始价为(略)万元。
(十三)其他详见《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和《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
十、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王女士(略)-(略)(地块咨询)
(略)-(略),(略)-(略)(网上交易技术服务电话)
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略)年6月(略)日